“大数据”让隐藏的腐败“无所遁形”
作者:贾勇泽
近日,湖北黄石市纪委通过大数据,对城建部门提供的数据分析研判后,发现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五里堤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冯声义利用职务便利为家属谋利,妻子购买经济适用房,两个女儿都享受低保。给予其免去社区居委会主任职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对于“大数据”,有些人可能还不知道是什么,当今社会“大数据”的应用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中的各行各业。“大数据”是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来适应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
当然,我们并不需要理解大数据的真正含义,那是专业人士来做的工作,我们只需要知道大数据能够给我们提供一些平时我们收集不到、或是不关注的微小信息,从而能够让工作、学习等方方面面更得心应手。近年来,大数据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新闻中运用大数据功能来彻底清查官员的“家底”,才让隐藏在暗处的腐败行为无所遁形。
随着“十八大”以来,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大,党内风气得到净化,官员的作风也有根本改变,但有个别领导干部仍“死性不改”,怀有侥幸心理,对党纪法规置若罔闻,采取更加隐蔽的手段敛财、贪腐,帮助亲朋牟利。这种转入“地下”的贪腐给纪律检查部门造成了不小的困扰,使查处腐败份子取证变的相当困难。
而大数据的引入,对于进一步约束领导干部行为大有裨益。笔者认为,一方面,现代高科技的运用,可以极大的减轻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量,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的准确度,对于动态监控党员干部行为有巨大作用。另一方面,大数据的应用犹如悬在领导干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令怀有侥幸心理的党员干部不再敢违规违纪,对干部自律、自警、自省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诚然,有些网友也在质疑,大数据的运用会不会存在个人隐私泄露等现实问题,担心个人的一举一动都处在“大数据”的监视之下。但是笔者相信,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国家配套法律法规也会不断完善,大数据只是辅助社会发展的一种工具,而不是一个监控系统。
一言蔽之,湖北黄石市纪委的做法是值得称赞的,引入大数据并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党员干部更好的履职尽责,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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