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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抢先在朋友圈“上市”?此类谣言当休矣!

2020-08-20 17: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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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朋友圈里的微商卖起了新冠疫苗。刷屏的“疫苗”文案里写到:“需要新冠疫苗的联系我,可做出口,产量低需排队,9月2日正式上市”,配图是一个橙色的包装盒。而在记者致电联系相关单位后,客服人员却表示该疫苗并未上市,更不可能在朋友圈兜售。

  谣言四起,微商销售疫苗是否合法?朋友圈内销售疫苗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接种单位不得接收该疫苗。微商作为互联网行为主体并没有销售资质,其所宣称的新冠疫苗也还在临床试验过程中。疫情形式刚刚缓和,微商却堂而皇之的传播疫苗销售信息这类谣言,我们必须多方发力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

  如何辨别,捕风捉影的谣言破绽在哪?互联网谣言具有极强的迷惑性,微商抓住了疫苗正在研制中的时机与人们惧怕疫情威胁的心理,趁势推出了“新冠疫苗”。作为网友,我们要以正规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中央及各地网信办网站、微博、微信等辟谣平台、信息发布平台会对近期互联网热点谣言等进行披露。网友可以关注权威平台发布的信息,对已经转载的谣言文章进行及时删除。此外,还应积极对此类信息进行举报,避免该类信息的泛滥。

  乱象频出,网络风清气正何时重现?日前,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互联网销售中各行为主体进行了规范。互联网电商领域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利用谣言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无所遁形。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对违法主体进行依法处罚;“把关人”要对互联网谣言乱象进行及时处理,网信部门加强对产生不良影响的谣言进行及时披露,并推送辟谣信息;还网民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是有关各方所肩负的责任。

  这场全民抗击疫情的“战役”还未终结的形势下,还未上市的新冠疫苗就被电商作为非法牟利的工具,也许假冒疫苗所造成的三四百元经济损失是次要的,但这类疫情谣言对医护人员工作的正常开展,全民抗击疫情的信心都有着极大的影响。相信随着监管的深入,各方共同努力之下,捕风捉影的互联网谣言必将被迅速粉碎!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