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4岁男孩遗忘校车昏迷,谁之过?

2019-06-03 09:2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鞠达

  今天是国际六一儿童节,本以为这几天天下所有的孩子都沉浸在节日中,与父母与老师与同学分享快乐。然而,今天的一则新闻却让人们无论如何都高兴不起来,一朵花朵还没得及绽放就凋零了,真是让人痛心不已!

  近日,海南一名4岁的小男孩在上学时被遗忘在校车上昏迷,据其母亲蔡女士称孩子大脑损失严重,身上各个器官都受到影响。一个健康活泼的孩子就是因为所谓的“遗忘”变成这样,怎能不让人气愤不已。实际上关于校车安全的事,无论从国家相关机构、还是大众舆论媒体屡次进行宣传教育,然而总是有那么几个人是“油盐不进”。虽然在此次事件中,该学生的班主任、接送老师、接送司机都已被拘留,但是悲剧已经发生,再去忏悔和检讨还有什么意义?

  4岁男孩被遗忘在校车上,谁之过?很显然拘留的那几位是难辞其咎的,作为在校车上的工作人员没有履行好监护责任,这是属于严重失职;另外,作为园方是否有详细的幼儿校车管理机制,是否对校车上孩子的情况心中有数,比如点名机制、值班老师检查机制、以及与家长双向沟通机制等,也许监护机制缺位也是元凶之一。当然,作为对校车管理的相关机构是否也缺乏监督措施,是否存在宣传教育不到位的情形等等。但是,总的来说这起安全事故的发生离不开“责任丧失”这个大的原因。

  这起事故虽然只是儿童安全事故的一个缩影,但是提醒着我们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儿童在每个家庭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那绝对是宝中宝。我们也相信无论任何人都不希望悲剧发生在儿童身上,然而,我们却发现因为家长的疏忽,有些孩子被车卷在车轮下;我们也发现因为老师的“责任丧失”,导致有些孩子命丧在校车上;我们也发现因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缺失,导致孩子面对危险时不懂得避开。我们恨这些疏忽和责任丧失,但是我们决不能就此停住,我们更应该想到的如何解决?我们不能做“亡羊补牢”的人,而是要做“防范于未然”的人。把“责任”摆到心中第一位上,孩子安全教育要从小做起。

责任编辑:王琦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