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捍卫公众对疫苗之信任

2019-01-14 14: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姜姝娴

  金湖县145名婴幼儿服用过期脊灰疫苗这一问题,调查已有结果,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和疫苗部门金湖县疾控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存在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监管失灵等问题,目前,相关人员已被被免职。虽然问题已查明,并对涉事单位及个人通报处理,但是145名婴幼儿的健康仍然牵动着不少人的新。虽然相关部门一再强调,过期疫苗对身体不会造成危害,但是,如果这些孩子因为接种了过期疫苗,身体不能预防相应的疾病而增加获病的几率呢?疫苗问题触及公众底线,消耗人们对疫苗预防疾病带来的信任。细思极恐,疫苗问题带来额危害何其严重。

  金湖县疫苗事件并不是唯一,我们不禁要问,疫苗问题接连出现,究竟为何?2018年7月,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等事件,一度将国产疫苗推至风口浪尖,当药监局公布罚款的信息,距离不合格疫苗销往山东已近9个月,有多少的孩子使用了疫苗?又有多少孩子出现了不良反应?疫苗本是公共卫生领域预防多种疾病的有效措施,却因企业贪图利益、接种单位管理松散、接种人员操作不当、监管部门不负责任等一系列问题,变成危害社会的一颗毒瘤,疫苗关乎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瑕疵,即便问题疫苗不会带来安全问题,都是我们所不能容忍的,我们不能存在一点侥幸心理。

  日前《疫苗管理法(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通过完善多方面措施,为维护孩子生命健康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比如,对制假售假企业最高处30倍罚款,提高疫苗企业的违法成本,让企业不想、不能、不敢有任何违法行为;对举报疫苗违法行为的人员,给予重奖,让更多人为维护疫苗安全行动起来。近年来疫苗相关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各部门已意识到公众对疫苗信任逐渐崩塌,并对疫苗生产企业、卫生部门、接种人员加强监管;同时对疫苗问题涉事企业、单位及个人严惩不贷、严厉打击。重拾人们对疫苗的信任,还需集公众之力。每个人都要培养健康安全的意识、辨别疫苗的能力、对疫苗问题监督举报的义务,只有每个人意识到疫苗安全的责任问题,才能才能有力捍卫公众对疫苗的信任。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