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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劝退七条”,谁该反思?

2018-06-25 17:4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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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褚文静

  日前,有西宁市民反映,“西宁金伊芙幼儿园发布一则告示,详细列举了‘劝退幼儿’的七种情况,内容感觉有点怪。”(6月23日西海都市报)

  告示一出,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有的人认为幼儿园既要保护孩子,也要保护教职工,况且拒绝“熊孩子”就是维护大多数孩子的权益,所以这样的做法“没毛病”;而有的人第一感觉就是“不公平”,因为条款“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一种“强势”,要求家长怎样怎样,否则就会被“劝退”,如此单方面的“标准”,就是“霸王条款”。

  客观的讲,为了维护幼儿园的教育秩序,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公正公平的对待每位幼儿和家长,我们不能完全去否定幼儿园发布的“劝退七条”。但幼儿园是否该去反思,为什么“一切为了孩子”的“告示”却让很多人都持有反对意见?

  根源就在于,幼儿园错误的选择了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以强硬的标准来要求家长,甚至以“劝退幼儿”作为“条件”,不免让观者,特别是幼儿家长有了“被威胁”之感,所以难以接受和不被支持自然也在情理之中。可以说,幼儿园是孩子成长的“启蒙之地”,对幼儿园来说,应该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向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教育,使其健康活泼的成长,为进入小学打好基础。同时也应该注意,活泼好动是这个时期幼儿最显著的特征,所以更要照顾到个别幼儿的情况,因材施教,对不同的孩子提出不同的要求,特别是出现问题的时候,不应该简单的把责任归咎于孩子的“熊”,或是避重就轻的掩盖真相、回避问题甚至以“劝退七条”相“威胁”,这样的做法只能激化矛盾,让矛盾一再升级,最后“两败俱伤”。

  诚然,在家园共育过程中,一些家长的做法无异于也成了“劝退七条”产生的“催化剂”。现实生活中,有的家长对孩子的过分溺爱一直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再加上一些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的家长,一旦认为自己孩子在幼儿园“受了委屈”,便会不分青红皂白、大吵大闹,甚至不依不饶“拳脚相向”,给幼儿园带来一场“狂风暴雨”。所以作为家长是否更该去反思自己到底是不是“难缠”的家长,特别是面对孩子的“委屈”时是否能保持头脑清醒?

  家长要明白,把孩子送到幼儿园中,就意味着孩子已经进入到了集体生活中,磕磕碰碰、打打闹闹在所难免。毕竟一家一户一个“熊孩子”有时都感觉招架无力,更何况几百个“熊孩子”凑在一起。所以这种时候,不能一味的只考虑自己的孩子而罔顾其他孩子的感受,甚至一有问题发生就对幼儿园纠缠个“不死不休”。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家长更需要做的是对幼儿园的难处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努力配合幼儿园,做一名通情达理的合格家长。

  特别要说的是家长和幼儿园不是“敌我”双方,在教育孩子问题上,更应该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所以家长和幼儿园在尽好自己责任的同时,更应该多一些互动,拿出正确的态度互通信息,交流看法,取得共识,积极寻找教育幼儿的最佳切入点,只有如此问题才能得到正面解决,我们的孩子才不至于沦为“家园大战”中的牺牲品。

  “劝退七条”的产生不是偶然,与其说它是幼儿园自我保护的“无奈之举”,倒更像是教育资源稀缺之下的“强势入侵”,所以也该引起整个社会的重视并去反思到底怎样才能让我们的教育来得更平等一些。同时在政府层面更应尽早拿出一个家园共同认可的规范,让幼儿园和家长的行为都有一个“约束”,从而让我们的孩子在家庭、幼儿园、社会的通力合作下走好人生“第一步”。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