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新规”为“共享单车”补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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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影影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起草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22日中国新闻网)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共享单车”。“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私家车数量增多,道路建设发展缓慢,制约公共交通发展,满足不了居民的出行需求,导致城市交通拥堵。“共享单车”的出现,是科技与时代的进步,有效的解决了城市交通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缓解了城市交通。
但是随着“共享单车”的发展,其“短板”也日益凸显,尤其以国民素质问题突出,个人信用指数偏低。乱停乱放,违规在机动车道路骑行,未成年人骑行自行车,“共享单车”变“私家自行车”,使用记录和缴费标准不对称等现象频发。这些不单单暴露了居民素质,也制约了“共享单车”企业的发展。
《指导意见》的出台,鼓励企业组成信用信息共享联盟,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共享单车”补短板,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科学定位、有序投放车辆,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规范运营服务行为,文明行车用车,加强信用管理,加强用户资金管理,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是新规的内涵和定位,也是“共享单车”有序发展的制度保障。
制度的出台,关键在落实。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强化《指导意见》的重要性,建立多元化的城市出行体系;要建立互联网信用信息共享联盟,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保障“共享单车”良好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广大居民应提高素质,遵守交通规则,规范用车行为,“共享单车”予人方便,才能予己方便。
“共享单车”的发展,离不开政府、企业、居民的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只要政府、企业、居民三者统一致力于“共享单车”的发展,才能保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序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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