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匆聪:公车被滥用乃是“窗洞效应”惹的祸
自流井区文广新局党支部书记杨华琭公车私用案。2014年4月6日(清明节放假期间),杨华琭私自驾驶牌号为川C28162的公务用车,搭乘家人到成都市龙泉驿看望家人,于次日返回自贡。近日,自流井区纪委给予杨华琭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承担公车使用产生的一切费用。
相信应该有很多的网民在看到这则新闻后都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严禁公车私用的制度已经是再严密不过了,对公车私用的行为的处罚也也严厉得再不过了,但为什么总还是有那么多人前赴后继的去越雷池、闯禁区?其实,这些违反规定破坏制度秩序的好事者不是不知道这些行为属于违规违纪行为,而是“窗洞效应”后对制度的践踏。
公车姓公,是用来为行政机关办事服务的。不能私用,这是国家明文规定,也是公车的性质决定了的。这个道理相信不论是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群众都是明白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有公车,各级也有公车管理的制度,更有公车私用后要从严处罚的办法。按理说,对公车的管理从制度的层面来说,应该是很到位的。但为什么频频会出现公车被私用的现象呢?要么是监管不到位,要么是制度上有漏洞,还有就是公车被私用后的处罚成本太低。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再结实的网也有漏洞,再坚固的城墙也有疏松的之处。同样的道理,再严密的制度也有疏漏之处,也有它自身的软肋。而这个软肋往往会成为人们攻陷的缺口。一些单位的公车管理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但由于这些制度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缺乏科学的针对性,成为了“关猫的牛栏”。当这个牛栏里面的第一只猫冲出牛栏的那一刻起,后面就有数不清的猫在前赴后继、不断冲陷牛栏。虽然他们也知道出去后会有被利剑斩首的危险,但正如东非大草原上犀牛迁徙一样,即使危险再大,它们也要为了自己的快乐而去冲击,哪怕是搭上命也在所不惜。公车私用的好事者就是抱着这种心态,为了追求公车私用带来的享乐,哪怕面临制度的处罚也要去触及制度的红线。让制度的红线不带电就让制度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而且漏洞因为在人们的不断冲击下被不断增大,让制度成为人们践踏的奢侈品。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制度有漏洞并不可怕,怕的是对制度漏洞的冷漠。制度不带电,说明制度因为漏洞而短路,要让制度成为带电的纪律,就要随着形势和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制度的缺陷,尽可能的堵塞制度上的漏洞。面对漏洞,不能轻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小病不防就有有可能酿成不治之症。只有坚持做到发现一个漏洞就堵塞一个漏洞,并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才能有效地防止“窗洞效应”的出现。
面对越雷池半步者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制度之力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对破坏制度秩序的行为理当按照制度的设计要求从严惩处,要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线,而不能因为放纵一个而导致法不责众。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能出现黔驴技穷的现象,对违规行为要做到发现得了、查处得到、惩治得到。只有始终高悬利剑,敢于亮剑,保持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让执行者心存敬畏之意,才能产生行动上的自觉。
规范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秩序必须离不开严密的制度和锋利的宝剑。严密的制度要做到适应性,让制度与环境和形势相适应,让执行者与制度的管理相适应,彼此相互交融,而不能相互脱离,成为摆设和形式;要敢于及时向制度践踏者亮剑,惩治好事者,警醒后来人,教育观望者。(文/胡匆聪)
作者:胡匆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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