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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当个人专车,“病”得不轻

2016-12-15 13:45:00 来源:正义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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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各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步伐的加快,公车私用的新闻已越来越少,但近日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让人大跌眼镜。该县后坪乡卫生院院长王坤强长期将卫生院唯一的一辆120急救车作为自己的专车使用,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公车私用,党规政纪不容,百姓发自内心地反感,这也是持续了多年的热门话题。急救车属应急特种制式车,其使用与管理均有严格规定,这名院长长期将其作为专车使用,足见其规矩意识淡薄,用其工作领域的话来说,已经是病得不轻了。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作为、严肃查处并及时对外发布消息,值得点赞。

  多年来,公车改革在很多地方之所以举步维艰,根本原因就在于以公车为载体的两个利益圈无法突破,一个是领导利益圈,一个是司机利益圈。公车的使用对象主要是领导和司机,曾有媒体以三个三分之一来形容这种利益格局,即工作用车三分之一,领导私人用车三分之一、司机用车三分之一。正是因为有此利益格局,公车很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从一些腐败案例可以看出,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单位的领导将公车运行费当作一个“筐”,什么账目都往里面装;一些单位的司机将公车当“企业”经营,在油费、过路费、修理费方面大做文章。这是一些地方、单位公车运行费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把急救车作专车的乡卫生院是事业单位,按相关规定,其单位所用的公车还没有纳入改革范围,但“急救”两个字已明确了车辆的使用范围,不管属不属于改革范围,都不能作为院长的专车。院长长期将其作为自己的专车,是其内心深处的特权思想作祟。在从严治党的今天,这样的人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乃是咎由自取。

  目前,很多地方的党政机关已经大张旗鼓开始公车改革。按规定留用的公车,车身上都喷涂了醒目的标志,既方便社会公众监督,又可减少和杜绝公车私用现象。要真正管好公车,还需要车辆使用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比如,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车辆使用台账制度、运行经费公布制度、违规使用处罚制度等等。只有外抓监督,内抓管理,公车才能真正用在公务上。

  当然,对于公车改革,并非每个人都举手欢迎,尤其是曾经的既得利益者。一旦缺乏监督,难免会有些“小动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做好监督、查处工作的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媒体曝光制度和群众有奖举报制度,在全社会形成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监督体系,将公务用车运行置于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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