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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表达应发乎情止乎“理”

2021-09-23 11: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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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让世界变得如此简单,一切在线、万物互联,极大的便捷和愉悦了生活。网络让世界又变得如此芜杂,理性精神的缺失,道德自律的偏离,致使暗流涌动,文明受损。 

  网络文明,共建共享。网络文明的正向引导性,网络法规的刚性治理,最终的落脚点还是一个个具体而微的人。作为个人应该怎样思考,怎么行动?笔者认为,不妨从网络发声开始,在网络话语表达中,做到发乎于情,止乎于“理”。 

  “理”,既是个人网络表达的公共理性。网络空间无边界,网络表达有底线。网络舆论场,每个人都有潜在的影响力。一条负面信息可以在数秒或数小时内让无数人知晓并引发议论,这些信息里有真实性未经查证的、个人主观猜忌的,也有发泄私愤的、各种假大空的,更有甚者把互联网当作出气筒、“发泄池”,导致群情激愤、舆情汹涌,不能不思其害,不可不慎其危。所以,当我们面对一条信息,犹疑、不确定的时候,“谨言其所知”,不妄转妄发妄评,恪守法律法规的底线和心中的道德律令,做网络文明人,才是正道。 

  当然,网络作为公共空间,每个人都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与权利,但言论表达要遵循社会文明的规则。人之所以去评说,无外乎于情感、情绪出发,但由于生长环境和生活经历,对事物的理解不尽相同,甚至大相径庭,对社会现象、社会事件有迥然不同的见解,里面有本真有理性,也有盲目有宣泄,并非都是正能量。此时,我们能做的,便是“约己以理、待人以礼”,以身示范,利用网络空间做正向舆论的引导者,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判断,创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让网络世界充满善意和暖意。 

  文明的意义,在于它既凝聚内在的德性,又延伸到无限的远方。文明不在别处,就在“道理”之“理”,就在“理性”之“理”。当情之所至,又“理”之所止,就是我们在成长,就是文明在进步。(文∕陈仁海)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