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三自觉”助力地方组织选举

2021-01-21 11:1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规范党的地方组织选举,意义深远,尤其对于即将开展的村居“两委”换届来说,无疑是下了一场及时雨,为换届选举奠定了基调、指明了方向。

  提高意识,研读《条例》框架,做到思想自觉。村居“两委”换届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部署,也是优化基层治理、加快乡村振兴步伐的重要契机。每一次的换届选举,对基层组织来说都是一场大考,作为基层选调生,若想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第一课便是强化自我学习理念,自觉在吃透《条例》精髓基础上找准定位,为参与基层选举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掌握方法,深挖《条例》精髓,做到政治自觉。农村基层党组织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既是党的各项政策方针的贯彻执行者,又是组织党员群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带头实践者,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和队伍建设程度,决定了村居发展的风向标与里程数。身为党支部书记助理,必须认识到选出让组织放心、群众贴心的“领路人”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必须抓好政治建设引领,抓住制约我村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矛盾,加大基层基础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知行合一,践行《条例》内容,做到行动自觉。在读懂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准备选举预案,提前进行摸底调研,在即将迎来的换届选举中做好统筹协调与辅助引导作用。首先是要设立硬指标,将意识形态化虚为实,利用好《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框架,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引导党员群众自觉听党话、跟党走,发挥好“主力军”、“主人翁”作用。其次要严把质量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于候选人逐一过筛子、摸底子,坚决不让问题党员“带病进场”。最后要坚持“四议两公开”,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鲜明优势,确保选举工作在内的所有村内事务透明、公开、有效。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地方组织应严守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充分利用两委换届的契机,从工作实践中吸收养分,将基层选举工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好人民子弟兵,为助力选举贡献一份力量。(文/李箐)
责任编辑:刘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