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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稳就业就是稳大局

2020-06-15 10:4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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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稳大局的关键。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力资源市场出现了一些变化,对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23日召开的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变压力为动力、善于化危为机,加大政策调节力度,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疫情之下,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根据就业形势变化调整政策力度,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成为稳大局的迫切需要。

  新冠肺炎疫情凸显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稳就业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稳定就业,涉及千家万户的生计和发展,事关劳动者的尊严和价值。做好疫情下的就业工作,既事关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也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对于保障企业用工、促进生产恢复、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社会预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之所想就是政之所向。习近平总书记针对疫情下的就业工作,作出“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缓解企业经营困难”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发生疫情,越要注意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针对部分企业缺工严重、稳岗压力大和重点群体就业难等突出矛盾,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稳就业作出具体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突出抓好稳就业这一“六稳”的首要任务。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缓缴或返还部分社保费等政策。推出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的措施,对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

  我们要正确认识防控与就业的关系,既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又要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定推动经济社会稳定有序发展,力争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顺利完成今年中央确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这就要求我们要平衡好疫情防控和发展的关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确保实现疫情防控与改革发展双胜利。稳就业与疫情防控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一方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前提、基础和重要条件。另一方面,促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是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要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保障和有利支撑。虽然复工复产可能出现大规模人员流动和聚集,存在疫情进一步扩散传播的潜在风险。但是,持续有效推动重要关键领域和行业有序复工、有序生产,将为疫情防控提供重要物质和保障,有助于积极有效防控疫情发展和蔓延。应坚持依法防疫,科学防疫,正确认识并处理好疫情防控与就业的关系。

  疫情当前,稳就业就是稳民生。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我国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阶段,全面深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全方位改革,积极妥善地解决好就业问题尤为重要。只有以稳定就业形势、提高就业质量为目标,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才能避免经济运行发生系统性风险,减少经济发展阻力,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带动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提高就业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于社会产生了方方面面的影响。疫情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重大影响,我国短期内的经济增长、消费拉动、就业稳定、服务业需求、中小企业发展等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和影响。

  从时间来看。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是短期的,疫情对就业的影响仅限于第一季度。疫情对就业总体影响的程度取决于疫情持续的时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在疫情尽快得到控制的情况下,其后续对就业的总体影响也有限。根据中国社科院人口所的初步分析,由于第二产业停工和第三产业中部分行业停业,可能会使一季度城镇调查失业率上升0.3个百分点。总体上看,此次疫情只是造成一个短期的负面冲击,并没有改变经济发展的基本轨迹,疫情结束后,经济活动会迅速恢复,对全年的新增就业目标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疫情给经济带来冲击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催生了一些新业态。疫情给经济带来冲击的同时,新的消费环境催生出了新的消费需求,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此次疫情是一个波及几乎所有群体的重大公共事件,其影响力在客观上可以助推一些原本具有生命力的新兴行业的发展。医疗卫生行业需求增长。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给人们提高日常健康防护水平敲响了警钟。此次疫情中,最直接的需求就是医疗健康领域,除了一线医护人员的专业医疗用品之外,最主要的是大众层面的健康卫生需求。医药及相关行业将走向发展的快车道。线上办公、线上教育等云服务平台纷纷涌现。由于无法复工复课,在线教育、线上办公和线上服务等云服务的优势进一步凸显,与之相应的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也同步扩张。“新网红经济”将大批量爆发。短视频方面,抖音达到了3.11亿的用户量,同比往年增长了93.1%;快手的日活跃用户数量为1.77亿,同比往年增长了55.8%;腾讯微视同比增长595%。随着疫情对短视频的加速普及,将进一步推动网红经济、流量经济的爆发。

  总的来说,疫情的冲击是短期的,总体是可控的,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我国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基本面也没有改变。一方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稳就业摆在“六稳”之首,更大力度地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近年来中国经济总量持续增加,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日益增强,为稳就业提供了坚实支撑。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需打好就业工作“组合拳”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必须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做到每一项政策都有温度、更贴人心,每一个举措都落地见效、开花结果,才能让老百姓端稳“饭碗”,端好“饭碗”。

  (一)稳就业首先要稳企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而企业作为社会财富的主要贡献者,更是创造就业岗位的主力军,确保企业在当前困境下的生存和发展,是实现稳就业的必要前提。据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末,我国共有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807万家,占全部规模企业法人单位的99.8%,吸纳就业人员23300.4万,占全部企业就业人员的比重高达79.4%。

  一是要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要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工保障制度,聚焦重点企业和省级重点项目,针对用工困难问题建立即时响应机制,设立用工服务专员,“一对一”提供用工服务;要扩大线上招聘服务,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鼓励进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打造“互联网+”就业服务新模式;要组织劳动者安全有序返岗。组织点对点的定制化运输服务,保障员工返岗安全便捷畅通。指导企业落实防疫措施要求,鼓励企业吸纳本地求职人员就地就近就业,提高复工率。

  二是要全力帮助企业稳岗位。要进一步降低社保成本,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允许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要加大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提高稳岗返还标准,放宽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要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

  三是要加强对企业金融和财税支持。鼓励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对不裁员的小微企业给予工资补贴,可以根据职工人数,按照本地区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补贴。

  四是要加大政策协同。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制定改革发展、产业调整、社会管理等重要政策时,坚决杜绝“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避免集中停工停产停业,最大限度减小对就业的影响。

  (二)恢复原有岗位,创造新岗位

  积极恢复原有岗位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是适应疫情缓解后社会生产恢复正常和复苏发展的需要,也是应对疫情造成就业岗位存量减少的直接措施。

  一是要做好恢复和创造新岗位准备。有关部门应加紧制定重振计划,为疫情过后迅速恢复原有就业岗位、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做好准备工作。要做好就业发展计划。根据旅游业、餐饮业、商业、社会服务业的重振规划,做好人力资源开发和配置工作。

  二是要挖掘内需带动就业。要实施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试点,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和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要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向重点人群提供服务。

  三是要全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要鼓励支持返乡创业,支持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新创业和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结合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需求,在省外和省内重点市设立返乡创业服务站,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强返乡创业重点人群、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训培育;要加大返乡入乡创业企业金融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免担保机制;要认定培育一批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统筹”、深度融合。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疫情防控期间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

  四是要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要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要研究完善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明确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办法。

  五是要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大力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等战略性产业集群,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和产业布局。

  (三)加强重点群体帮扶

  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是受疫情影响最为直接和明显的重点群体。加强重点群体帮扶,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是稳定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重中之重。

  一是要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要对毕业生状态和心态进行调查,了解疫情影响下毕业生面临的急迫困难和问题,尽快研究推出精准性的政策措施;要组织高校联盟集中招聘、校企地三方就业协作招聘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专项行动,推行就业手续“秒办”“简办”服务,大力推广网上签约、网上报到、网上改签等网上就业服务,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要扩大选拔录用选调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鸟”计划、青年见习计划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规模,公开招聘一批乡村教师、医生、社会工作者充实基层;要开设就业指导“云课堂”,推出一批在线职业指导课程,组织公共就业服务专家,解答毕业生求职就业关心的问题,提供职业指导和心理辅导,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帮助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要扩大就业见习规模,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支持企业开发更多见习岗位;要开展一系列就业创业政策推介活动,发布政策服务清单,扩大基层就业、企业吸纳、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灵活就业等政策的知晓面,确保政策落地生根见效,让高校毕业生能够得到实惠。

  二是要稳定农民工就业。要鼓励低风险地区的农民工尽快返岗复工,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要帮助农民工掌握居家线上求职应聘操作流程,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组织不具备线上求职条件的农民工参加视频面试。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要精准对接,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实施“点对点”集中运送到岗,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要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推动疫情较轻地区的各类经营主体、工程项目尽早复工复产,推荐贫困劳动力优先上岗。鼓励临时增设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等岗位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鼓励参加春耕备耕等农业生产,支持各类农资经营主体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要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网上动态监管,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三是要帮助困难人员就业。要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完善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重点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等开展即时就业援助。对市场上难以就业的要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加快线上登记失业和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提升劳动者素质,可以为实现更高质量和稳定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要提高疫情时期劳动者与就业岗位的匹配度,有效减少结构性矛盾的影响,离不开对各类技能人才的重视、鼓励和培养。

  一是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聚焦就业重点群体、特色产业、市场急需工种,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支持更多劳动者参加培训;要开展家政服务等特色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要支持各类企业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建设职工培训中心、企业大学和继续教育基地;要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利用师资和实训资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是要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既是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的有效方式。要免费开放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提升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质量,完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配套服务,加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力度。

  三是要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要推进落实职业院校奖助学金调整政策,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要推进各地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

  四是要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要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并重、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并行的职业教育制度;要建立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人力资源统计、市场预测、供求信息发布制度,持续调整优化技能人才培养结构,满足社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要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方式,建设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提升人才技能水平。

  (五)完善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在缓解疫情冲击带来的社会压力、落实就业和人才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是特殊时期做好就业服务的现实需要。

  一是要调整部分公共就业服务形式。要改进招聘活动的组织形式。暂停举办现场招聘活动和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开展线上“春风行动”,防止人员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是要加强劳动者就业服务。要通过手机、微信、QQ等线上手段,及时排摸劳动者就业需求,并针对性做好岗位推荐工作;要为获取公共就业服务信息提供支持。加大网络服务事项宣传力度,引导劳动者网上求职、网上办事;要加强对求职者职业指导,分类施策,积极通过各类线上手段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宣传、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要切实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提供服务及招用相关人员。

  三是要完善公共就业窗口服务。要落实好就业培训窗口疫情防控安全措施,统筹安排公共就业服务窗口接待资源。对必须由服务对象赴窗口办理的业务,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预约方式“错峰”服务,避免人群集聚。大力推进“不见面服务”和“网上办事”,对于确需接收和反馈纸质材料的,可探索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实现;要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高线上线下服务质量。

  (六)加强就业形势监测预警

  健全就业信息监测机制,加强就业形势监测预警,可以及时、有效、清晰地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程度,全面了解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为提出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做准备。

  一要健全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开放线上失业登记入口,完善城镇调查失业率制度,实现失业人员基本信息、求职意愿和就业服务跨地区共享。二要密切跟踪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影响,加强规上企业、重大项目和中美经贸摩擦、去产能、环保治理涉及企业用工监测。三要加强移动通信、交通运输、社保缴纳、招聘求职等大数据比对分析,多维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就业监测,及时发布失业预警。

  (七)劳动者要积极应对疫情的挑战

  每一名劳动者都是稳就业工作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每一名劳动者按照稳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积极应对疫情的挑战,就会形成稳就业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是消除心理恐慌。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冷静梳理自己的求职方向、求职进展,保持乐观情绪。二是网上求职。求职者可以登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也可以发布自己的简历信息在线求职。要对企业可能采取的线上面试、笔试等远程招聘方式有一定了解,熟悉线上面试的环节和可能涉及的问题。三是在线学技能。劳动者可以登录人社部门指定的培训平台,根据自身的职业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培训项目,参加理论课程的培训,为求职找工作充电蓄能、增加砝码。四是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劳动者在求职就业、离职过程中,遇到就业歧视、工资拖欠等问题,可以拨打12333热线电话,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获取劳动仲裁调解和执法监察帮助,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文/毕京福 沈伟智)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