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成“刷单”,图便宜钓不到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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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宇
日前,李先生反映,几天前,他们参加天猫“韩众曼诺蒂专卖店”推出的25.1元抢购某品牌平板电脑的活动,便下单购买了一台某品牌T8超薄2019新款平板电脑,领取20元优惠券后实际只支付5.1元。出人意料的是,几天后收到货,打开包裹却是一包纸巾。他遂多次向店铺客服反映后无果,就申请了退款。(澎湃新闻 9月11日)
与李先生一同购买该网店平板电脑的还有其微信好友刘先生和姜先生。刘、姜二人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在收到纸巾后拒绝了店铺的退款请求,要求店铺补发平板电脑。这是个“一个敢卖,一个敢买”的故事,卖家的虚假欺骗销售和卖家的图便宜碰瓷儿的行为简直绝配。不过,在昨天下午,店铺中显示销售的商品有四款平板电脑,价格在已经改在278-1010元不等,姜先生等人所购型号平板电脑已经下架。
流量变现的时代,衡量网络平台商铺的综合评分主要靠商品成交量体现,由此衍生了为“养店”而存在的刷单行为。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提高网店的排名和销量获取销量及好评吸引顾客。通过这种方式,网店可以获得较好的搜索排名,比如,在平台搜索时"按销量"搜索,该店铺因为销量大(即便是虚假的)会更容易被买家找到。
刷单的本质是传播虚假信息,造成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其次,该行为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阻碍电商市场良性发展;另外,一些违法分子已经不再满足于单纯刷单带来的收益,更有甚者以此为幌子行诈骗之实,在受害人自掏腰包完成多次刷单后便“人间蒸发”,佣金和货品都成为海市蜃楼。
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点名指出要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电商平台全程监督网络交易,一旦有投诉发生,第一时间介入处理;作为消费者还是要擦亮双眼,贪小便宜吃大亏,天上没有掉下的馅饼,如果有,一定是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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