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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明”建设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

2012-09-19 12:0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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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评论员:郇志君

  受经济发展的限制,长久以来农村在环境面貌、文明程度等方面都与城市有着不小的差距,因此山东省开展“乡村文明行动”,力争“十二五”实现农民文明行为习惯大改观、农村环境面貌大变样、农村文明程度大提升。但是,乡村文明建设不能仅仅依靠农民自发进行,必须由政府主导和大力推动。笔者在山东省济宁市看到,由于政府的大力推动和资金的投入,济宁的乡村文明建设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效。

  首先是组织领导的重视。济宁市党政领导把乡村文明建设摆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上,济宁市的《乡村文明建设实施意见》由市委常委会专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而出,其中规定:各县市区和乡镇把“乡村文明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这就建立了一个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

  第二是财政的支持。去年,济宁市拿出3个亿来设立专项资金,对乡村文明建设进行支持和奖补。各县、市、区也普遍增加了相应投入,确保每年全市财政投入总额不低于12亿元。有了这笔投入,村镇就有充裕的资金保障保洁员工资报酬、乡镇垃圾转运站和新型农村社区设施建设。从而使农村彻底告别过去脏、乱、差的面貌,真正做到窗明几净。

  第三是严格的考核制度。济宁市把任务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实行单独考核,并增加考核权重,做得好就重奖,做得差就重罚,把各级单位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了一套长效机制。

  有了这些推动,济宁市“乡村文明行动”取得的不小的成效。笔者在曲阜市息陬镇北元疃村看到,这里的街道全部有专人进行卫生保洁,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村落干净明亮,真正做到了“美、洁、净、雅”。村民们生活环境改善了,精神面貌也随之提高,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已经是这里的常态。从整个济宁市来看,145个镇街全部建立了环卫队伍,大型垃圾清运车辆、垃圾处理场、垃圾池的配备已和城市无异。

  由此看来,乡村文明建设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推动,同样也需要政府加大资金的投入和政策的扶持。在政府部门持续的支持下,相信山东的每个乡村都会变成北元疃村这样的文明乡村。

责任编辑:宋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