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失信名单易除,群众口碑难正

2018-07-27 09:0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李丁乔

  7月23日,失信被执行人庞某来到淮北市相山区法院执行局,将全部执行款1.4万元交到执行法官手中,并再三对承办法官说:“我已经全部还清欠款,请赶紧把我从失信名单中删除!”(7月26日中安在线)

  庞某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因为迟迟不还清欠款,并且在法官多次联系之后也无果,于是,庞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十足的一个“老赖”,为何会如此主动地跑到法院急于还清欠款,并再三嘱咐法官将其从失信名单上删除?

  通过报道发现,原来,庞某的“自觉”并非真正的醒悟,而是庞某在参加村主任竞选时,发现自己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而失去了参选资格,为了能够顺利参加竞选,庞某不得不迅速还清欠款,只有从黑名单上除名,才能进入参选的资格。1.4万元的欠款,就一个普通人的当前生活水平而言,并不多,但就是因为“赖”,想拖着不还,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当个“老赖”竟然还影响了自己参加村干部的竞选。

  事实证明,要还清这欠下的1.4万元欠款并不难。庞某为了能够拿到参选“选票”,迅速还清欠款,从法律的角度讲,从还清欠款的那刻开始,“老赖”就不再属于庞某。但是就村干部竞选而言,是不是还清了欠款,就能对参与竞选毫无影响吗?笔者认为,不尽然。“老赖”名单易除,但是在群众中造成的影响,以及在群众心目中留下的“欠债不还”的口碑绝对不是轻而易举、随随便便就能抹掉的。

  什么样的人才能竞选村干部?当然是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具有家庭美德的人才有竞选的资格,虽说从“老赖”黑名单上除名了,就意味着在法律上“污点”就清除了,参加村干部竞选是符合有关规定的。但是在一个人际交织的社会中,法律上正了名,不见得就能立马从群众口碑上正名,也就是说,“老赖”的形象不会在短时间内从群众心目中抹掉。庞某必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里,依然背负着“欠债不还”“失信老赖”等不好的声誉。

  不参加竞选时,对自己承担的债务责任置之不理,等到参加竞选的时候,才发现诚信的重要性,这种后知后觉似乎为时晚矣,要知道,欠债不还的“老赖”名声早已在群众中家喻户晓。人们常说“机会是永远属于有准备的人”,对于准备竞选的庞某而言,亦有着深刻的教训。

  显然,庞某还款不是因为自觉,而是源于另一个利益的趋势。如果庞某顺利当选,很难想象其今后对村民的承诺是否也会变成“空头支票”。所以,笔者认为,摆在庞某面前的首要任务,不是急着参选,而如何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重拾自身的良好口碑,这是一个点滴积累的过程,也是考验庞某是否心中有民的漫长过程。

责任编辑:张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