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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网络失信行为“亮剑”

2020-01-20 17:5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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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任丹丹

  电商平台频现大数据“杀熟”乱象,网络“黑公关”事件愈演愈烈,网络谣言呈现“病毒”变异式传播态势……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新技术在为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引发诚信缺失问题。(2020.1.20《法制日报》)

  人们可以足不出户便可知晓国家大事、购买到自己心仪的商品,轻轻触碰手机便可以与远方亲戚朋友面对面交流。的确,互联网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出行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形同我们的左右手一样,俨然成了人们生活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就像一把双刃剑,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无疑增添了一份神秘的色彩,于是形形色色的谣言、失信、诈骗行为应运而生。这些恶劣行径不仅严重干扰公众的网上活动,而且危害现实社会,成为引发社会动荡、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利因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侵犯公民权益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开展网络辟谣,营造风清气正网络形态势在必行。

  完善诚信制度,严格准入机制。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夯实诚信基础,严格执行实名制规则,对网络客户端信息进行严格筛选,自动过滤不实、虚假信息,从根本上铲除谣言滋生和传播的土壤。另一方面,竞争者要树立公平竞争观念,通过提高服务质量赢得消费者、赢得市场、赢得尊重。

  加大法律惩处,提高违法成本。网络失信不仅背离最基本商业伦理和企业价值,违背诚信经营原则,而且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通过行政、法律等措施,坚决打击和整治网络诚信缺失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凝结社会力量,构建和谐氛围。政府部门、企业、媒体和公众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对网络失信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通过政府发布“黑名单”、媒体曝光等形式让“失信”无处遁藏。

  勇于向网络失信行为“亮剑”,正所谓“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诚信犹如空气和水,“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只有让网络空间充满信任、积极健康,才能使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网络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