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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分类之“火”还需干群共添“柴”

2018-06-25 17:4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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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娜

  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得立足农村实情,不能照搬城市分类方式。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多想接地气的好招,让垃圾分类成为农民自觉行动(人民日报 6月24日)

  垃圾分类是环境治理的必经之路,是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大势所趋。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垃圾处理对环境的影响都是不容忽视的。优质的垃圾分类措施能够有效的促进环境的优化治理、减少环境污染。

  相对于农村而言,城市的垃圾分类相对来说较易推行,一方面是城市的性质,环境比较优化,垃圾比较容易分类比如厨余垃圾、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相对于市民较好的分辨;另一方面,城市的居住人群普遍文化水平偏高,有一定的受教育基础,垃圾分类知识也能较掌握。而对于农村来说,垃圾产生的源头相对城市较多,比如农用耕地产生的秸秆,畜牧业产生的动物粪便、农药瓶子等等,分类处理就相对来说较复杂。此外,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吸收垃圾分类知识的能力有限。因此对于农村的垃圾分类工作任重道远,照搬城市的垃圾分类方法显然是不可行的。必须因地制宜,找到适合农村本地区的垃圾分类处理方法才能真正解决垃圾污染问题。

  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唯有基层领导干部、村干部与村民共同行动起来,才能够使农村垃圾分类真正成为行之有效的改善环境的方法。基层领导干部要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垃圾分类的方法,资金人力给予充足的补充,多了解高新技术在垃圾处理方面的应用,与相关垃圾处理企业建立联系。村干部要发挥“领头雁”的作用,深入探索适合本村垃圾分类的管理机制,成立监督小组、配备村级的管理环卫人员,制定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以及宣传标语等。号召广大村民身体力行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农村垃圾分类的“大部队”中来,提高广大村民的积极性与参与度。“有的地方探索垃圾分类积分制,可在小超市等兑换商品,将垃圾分类和农民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吸引农民参与”,让垃圾分类成为村民生活的一种习惯,唯有这样才能使垃圾分类成为一种长效机制,造福百姓、造福环境。

  相信通过政府、村级组织以及老百姓的三方“添柴”,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火焰”会越烧越旺。美丽乡村美好愿景会慢慢成为现实,让农民的生活越来越幸福。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