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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不容“低级错误”

2016-03-08 09:2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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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孔令晶 

  35,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来自中央的理解与支持,让真正的改革创新者在放手闯、大胆干的同时吃了一颗“定心丸”。(新华网36 

  真正的改革创新是“摸着石头过河”,是不断“试错”的过程,宽容失败无疑是鼓励改革创新的必要之举。改革越向纵深处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就越复杂,越难以解决,有时就算做了精细周密的计划,有了大量翔实的根据,但制定出来的办法、开展的各项工作都有可能会在云波诡谲的改革纵深处“触礁”,而面对着可预计的困难和不可预估的成功率,一些干部难免会有畏难情绪,干起事来缩手缩脚,甚至不敢担当。 

  干部胆子不大,深化改革的目标就难以实现。以容错纠错机制给实干者、创新者“撑腰”,来保护那些不惧风险的勇敢者,支持哪些敢于冲破固化藩篱的改革者,给干部干事创业营造出宽容氛围,正确的看待他们的失败和过失,就是为改革添动力,为创新增支撑。但是,要知道容错纠错不是“免死金牌”,对于那些打着改革的旗号,拍脑袋做决策,功利色彩浓厚大建政绩工程的干部,不但不能“免责”还要进行“追责”。 

  “容错”不容“低级错误”,必须对干部是否失职失则有正确的衡量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这“三个区分开来”就把那些“掩耳盗铃”的“冒名改革派”从干部队伍中剔除了出去,让容错纠错的范围更加清晰明朗,以不包庇失职者,不委屈实干者的态度成为了促进改革进步的“润滑剂”。 

  用好容错纠错机制,既要给“容错”以空宽容的社会氛围,又要有健全的监督体系,让容错纠错机制给那些真正想干事、干了事,锲而不舍想干成事的干部“撑腰”,帮助他们啃下改革“硬骨头”,让那些企图以“试错”为借口逃避责任,粉饰“太平”的干部无处遁形。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