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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快递“份子钱”操之过急了

2013-04-28 16:2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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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邮政局提出快递企业应该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标准为国内同城快递0.1元/件、国内异地0.2元/件、港澳台1元/件、国际2元/件。民营快递企业称目前生存状况已经相当艰难,只能涨价应对。(4月27日《羊城晚报》)最近几年,民营快递发展迅速,大有风生水起之势,其背后依托的是电商和网购的快速发展。而电商和网购,也不过是最近几年才兴起的事情,这也就意味着,民营快递行业,看上去红红火火,但实际上还处于一种刚起步的阶段。

  在这种时候,却传出国家邮政局将出台文件,向民营快递企业收取“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消息,自然在业内引起了震动,招到了一致的质疑。而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这显然也不是一个好消息,本已微利经营的快递企业,在可能被政府通过这个“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拿走25%-40%的利润之后,为了维持经营,不至于亏本,就只能通过涨价把费用转嫁给广大消费者,让消费者为增加的经营成本买单。

  由此可见,这个“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不但得不到快递企业的欢迎,也同样无法得到普通消费者的欢迎。那么我们现在不妨看看到底什么是“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在政府看来,邮政企业的业务覆盖范围广,其中很多业务都在边远地区,尽管无法盈利但仍需要保证基本的通信需求,而快递企业因为其企业的逐利性,因此主要的业务都在经济和贸易较为发达的地区,从业务结构和盈利条件来看都要远远强过邮政服务,因此征收这一费用是为了“体现公平”。

  “体现公平”当然没有错,但政府也不能忘记了作为国有企业的邮政公司所必须承担的公益性责任和义务。公益本来就应该是由国家财政来承担,而不是由那些处在充分市场竞争中的企业来承担,把本该政府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强加于所有市场化企业的头上,表面上看是为了追求公平,但实际上恰恰破坏了公平,也破坏了市场。对经济欠发达的偏远地区提供基本的通信服务,就属于一种典型的政府公益性责任,而民营企业不愿意到这些地方开展业务,也不过是市场选择的一种必然结果。

  实际上,在国外也有向快递企业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先例。比如上世纪九十年代,欧盟为了推进当时欧洲各国的邮政改革和逐步取消邮政专营,开始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但是他们在征收这笔基金前有两个前提:一是先行废止了邮政专营权,充分开放市场; 二是基金的征收对象只限于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企业,对其他物流企业是不征收该基金的。

  由此可见,现在政府急着对刚刚起步的民营快递征收这笔被称为“份子钱”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确实有些操之过急了。(山东商报苑广阔)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