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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够秤需加价是谁惯出的毛病?

2018-05-29 14:20:00 来源:四川在线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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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秤一斤只有8两,要称够也行,价格就要高点。”是不是有点直接?说这话的正是一位开着小卡车售卖西瓜的流动摊贩。近日,记者在位于成都天府一街道南华路路段的一流动水果摊购买西瓜时,一位摊主如是说,并称相邻的多个摊位都是这样卖的。(5月29日《成都商报》) 

  一分钱一分货、平等交易是最基本的法则,然而,足称的水果反而需要单独再加价。这不是剧本,而是现实。成都天府流动水果摊贩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商业规则。但是,即便不合法的叫卖,却在城管、工商等相关部门都不能管、管不了的情况下招摇过市,变得有些难以“治愈”。水果足称单加价的尴尬,着实让人脸红。 

  流动摊贩,即便没有营业执照,但其行为显然不是公益的赠予行为,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商业买卖行为不容否认。不管是消费者协会,还是城管,面对这一最古老的商业买卖形式,竟然被“束手就擒”。在相关部门都管不了、不能管的情况下,这些不给足称的流动摊贩岂不嚣张?消费者的利益岂不受损?消协、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等部门给消费者到正规店的建议,也变得是事后讨好罢了。 

  古往今来,流动商贩从来都是商业主体,不管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与否,作为流动商贩,本应遵循基本的、朴素的商业规则,诚信交易、平等买卖。以低价诱导消费者,然后在水果斤两上动手脚,足称需要单加价,只能是商贩们的小聪明,最终也只能搞一锤子买卖,落得个蝇头小利而丢了长远的回头客。如果这仅是一两个流动摊贩尚有情可缘,但是,街道内所有的流动摊贩都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就暴露出当地市场监管漏洞频出的事实。 

  健康商业市场的发展,既需要商户自身守法经营、诚信为本,也需要工商、城管等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特别是对唯利是图的商贩加强监管。如果职能部门只是以是否具有营业执照为监管的依据,那么,这些没有营业执照的商贩就可以忽略不计和为所欲为了吗?这些大量存在的流动商贩,在只管执照不管违法的状态下,市场的监管显然会出现很大的漏洞,消费者的利益也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有效保证。 

  几个部门管不了流动商贩,在加强部门协调执法、推进法治市场进程中,这些不能、不管的行为显然与法治要求格格不入、令人心寒,也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更是对消费者正当利益的无视。 

  缺斤短两暴露出的是商贩见利忘义、违法逐利的丑恶,管不了、不能管的执法甩手,也是不作为的真实再现,消费者只能在自我保护中多一个心眼。这样的市场,是谁惯出来的,又由谁来负责,相关部门真的需要出来走两步,回答消费者的关切。(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