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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结冰酿车祸 须强化追责

2018-12-27 13:37:00 来源:法制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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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清晨,路面洒水后结冰,陕西渭南市区有1公里多长的路上发生8起事故。交警部门初步判断,事故均为路面湿滑引起,正对洒水方进行查找。

  近年来,洒水结冰酿车祸时有发生。表面上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方面,环卫部门在进行洒水作业时没有控制好水压,造成洒水量过大而结冰。另一方面,虽然目前很多城市其实都制定了洒水作业规定,一般要求气温在3℃以下,禁止冲洗作业,而且禁止在早晚高峰期内进行洒水作业。但这样的洒水作业规定过于僵化、笼统,没有具体细化,让洒水作业产生了不科学的结果。

  从根本原因上讲,是责任追究机制的缺失,导致一些地方环卫部门继续僵化进行洒水作业,不顾及洒水作业的科学性和人性化,没有考虑到洒水会不会结冰,才造成各地年年发生洒水结冰酿车祸事故。《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换句话说,由于洒水结冰酿成车祸,进行洒水作业的环卫部门理所应当对受损的车辆进行赔偿。但在实际操作中,进行洒水作业的环卫部门往往只是公开道歉了之,并不必承担责任,不需要对在交通事故中受损的车辆进行赔偿,一切后果都由车主自认倒霉,自行承担损失,走保险渠道处理。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让冬季洒水作业发挥净化城市的功能,彻底杜绝洒水结冰酿车祸事故,城市洒水作业等城市管理必须走向精细化、科学化、人性化之路。这就必须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环卫部门必须依法为洒水结冰酿车祸事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进而倒逼环卫部门制定更科学的城市洒水作业规定,让城市洒水作业更专业。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