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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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一些政府信息公开网存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包括姓名、联系电话,甚至详细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均可随时公开查阅。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再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满足大众的知情权,这是政府在依法行政和主动接受监督方面迈出的可喜一步,值得肯定。但同时,政府掌握着公民很多核心信息,严重的信息泄露,会侵犯公民隐私,影响个人生活。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有着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应对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这样的问题,两种做法要不得。一是因噎废食,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一律不再公开;二是无视公民个人隐私权,放任这种行为继续。各地政府应该在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上做进一步改进,建立相应的审查制度,织密织细制度规范,找到政府信息公开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最佳平衡点。公民个人隐私作为人格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政府在这方面理应成为全社会的表率。
责任编辑:范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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