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草根 > 正文

合力管好“家务事”,社会才能更和谐

2017-11-08 09:59:00 来源:正义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当前,我国传统婚姻家庭观念和稳定性受到冲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家务事”不仅需要管,而且要管好

  6日,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市综治办、检察院、教体局、公安局等15个部门召开会议,正式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今后,各职能部门将在家庭纠纷化解、家庭情况调查、心理测评干预、家暴受害人庇护等重要环节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合力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11月7日《中山日报》)。

  “婚姻家庭纠纷,不闹到法庭上,都不是大事”“能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人们都有这样的认识。所以长期以来,受“清官难断家务事”意识的影响,大家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有时人们往往因“家务事”睁只眼闭只眼,即使看到家暴也不愿管“家务闲事”。对于这类家庭纠纷,司法机关因不告不理的法律规定也不便干预。正因此,婚姻家庭纠纷等“家务事”往往不被重视。

  其实,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谐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尤其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传统婚姻家庭观念和稳定性受到冲击,相关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有的甚至引发刑事案件乃至命案,严重损害家庭成员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如今“家务事”不再像传统观念认为的那样,属于单纯的家事、小事,别人不能管,不好管,现实情况是需要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婚姻家庭类案件也越来越复杂,如财产分割除了房产、存款之外,还可能涉及股权分红、投资收益、土地征用、集体经济收益等形式,再如探视权、抚养费、抚养权等,处理不善都容易引起矛盾激化。

  中山市建立由15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等部门职能作用,发挥妇联组织的工作优势,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群众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提供多元、便捷的服务,形成一股力量管好“家务事”。家事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民事纠纷,它不仅涉及人身财产关系,还涉及到人情伦理纠葛,妥善处理好“家务事”,合力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不仅要有过硬的法律业务素质,还需要具有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社会经验以及调解经验,需要多方联手形成合力。因此,中山市建立由15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是一项创新之举,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