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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体现法的善意

2017-10-25 11:24:00 来源:四川在线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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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记者从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获悉,这是该院在全市首推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在三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保持冷静和理智,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10月24日 《齐鲁晚报》) 

  “离婚冷静期”的推出,是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一种法院的勇敢创新尝试。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离婚冷静期,还是因为当下经常会出现“冲动性”离婚。 

  对于法院首推的“离婚冷静期”,在本质上来说,就是给予离婚群体一个缓冲区间。在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可以认真考虑自己的未来归属,也可以反思这段婚姻是否真的没有存在下去的必要。而根据相关的数据来看,其实当下中国的离婚群体,很多都聚集于年轻夫妇,因为他们更容易冲动而选择离婚,并且这种离婚往往会导致一些难以挽回的悲剧。法院推出的离婚冷静期,既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一些适当的调整,也符合了“劝和不劝分”的基本态度。 

  当然,也有一些人担忧,如果家庭内出现家暴等情况,如果受制于法院的“离婚冷静期”而导致施暴者继续施暴,那法院是否应该对此负责任。其实,法院的“离婚冷静期”的先决条件,就是夫妻双方还没有真的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而家暴等行为的出现,法院自然不会归于其中。所以,如果真的家庭内出现家暴情况,相信法院也会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判决,也不会再要求夫妻双方进入所谓的冷静期。 

  其实,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有本质区别,婚姻中经常会出现危机,这其中既有内部因素,也可能存在外部因素。但是,危机并不代表终结,夫妻双方如果都选择逃避,就有可能导致最终变成婚姻死亡。积极化解婚姻危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其实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所以,此次离婚冷静期,也是相关工作的一种衍生。 

  相对以往根据夫妻所提要求进行离婚判决,此次的离婚冷静期更体现出了法的善意。不再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所谓对错的判断,而是在彼此之间寻找一种更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案。防止如今越来越高的冲动离婚情况出现,这既是对一个家庭的负责,也是法律所释放出来的一种善意。(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