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杂谈 > 正文

“执法临时工”下岗,谁来补缺

2013-11-29 15:56:00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我国将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调离执法岗位。”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在三中全会《决定》辅导读本中披露了这一信息。告别“临时工执法”,是规范行政执法的第一步。而临时工退出后的“缺”如何来补,是下一步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临时工执法的正当性其实从来备受争议,只是一些执法部门常常面临“事多人少”的状况,编制又被卡得很紧,不得不招聘一些临时工来解燃眉之急。久而久之,临时工参与执法就成了“既定事实”。直到临时工在执法中频频惹事儿,激起众怒,甚至成为执法部门做错事的替罪羊,临时工执法的弊端才逐渐引起重视。

  单单把临时工调离执法岗位,这其实不难。但是否能就此解决了行政执法的一系列问题,恐怕并非如此简单。记者在平日的采访中了解到,不少行政单位的一线执法人员确实辛苦。比如一些地方公安部门的夜间治安巡查,标准配备是一个民警加两个协警,如果让这两个协警退出执法岗位,仅靠一个民警则很难应付如此大的工作量。

  因此,临时工退出后,如何补这个缺,这才是规范行政执法的关键。本届政府已经承诺,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这意味着增加编制几乎不可能,只能靠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编制“盘活存量”。如今在不少单位里,“闲的闲死,忙的忙死”现象普遍,有的人占着编制天天喝茶看报,有的岗位缺人但只能聘用临时工。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科学合理地分配现有编制资源,是补临时工退出后缺口的主要路径。

  另一方面,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些部门一边抱怨自己工作量大,一边又紧抓自己的权力不放。政府该放手时就放手,更多地让社会力量和居民自治组织来承担社会管理的任务,可能效果更好、效率更高。(张亮 赵倩)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