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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鲁网网评:依法治国应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

2020-11-18 10:5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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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古人云,上有所行,下有所仿。领导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带头人,人民群众的一言一行深受其影响。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作用”。

  做尊法敬法的“引航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是法治建设的大敌。作为党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捍卫者,领导干部要始终做法治建设的“领头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要始终敬畏和尊崇法律,将这种尊崇和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切实维护法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同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做斗争。

  做学法懂法的“先行者”,不断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学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更好地用法、守法。因此,领导干部要始终做依法治国的“先行者”,熟悉国家各项法律政策,精通与工作有关的各项法规,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律素养,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方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如,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以自身爱学善学法规的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法、守法,带动人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做用法依法的“实干家”,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在用法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当好践行法治的“实干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坚持把廉洁用权当作生命线,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用身外的党规国法、内心的道德约束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筑起防微杜渐的“防火墙”,在法律的框架内想事、谋事、干事、成事。(文/王誉钦)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