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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网络暴力成为“刽子手”

2018-06-25 17:4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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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冯小华

  近日,澎湃新闻等多家新闻媒体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幼童被咬,父亲摔死泰迪遭网友“死亡威胁”,孩子妈妈割腕赔命”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事情经过:南京某店业主童某的两岁幼子被对面鸭脖店的泰迪咬破了手,双方争执之际,喝了酒的童某将狗摔死,随后双方达成谅解。

  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但是现场目击者将事情发到百度贴吧,甚至有人人肉童某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在接下来的几日内,各种电话骚扰、短信诅咒、言语威胁如暴雪般涌来,即使童某上电视公开道歉,也无济于事,甚至愈演愈烈。最终,绝望中的童某妻子选择割腕自杀,因发现及时,抢救了过来。

  一次爱狗人士的伸张正义之举俨然成了网络暴力事件,而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却不仅仅是他们。比如,2015年11月30日四川一19岁男青年因分手,在微博直播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令人愤怒的是,直播期间,男子两次放弃自杀,但引起众多网友大骂:“你到底死不死?”、“你必须死!”、“赶紧死”等。网友围观时的无情与语言暴力,令人心寒。“舌上有龙泉,杀人不见血”,网络暴力中的每一次咒骂和侮辱都像是一把利刃,令人骨寒!

  当今社会,网络已然成为了现今人们最方便快捷的交流传播事物的方式。网民的隐匿性、网络缺乏约束性、部分网民的素质等原因,使得网络成为某些人深藏心底的污言秽语肆意发泄地,网络暴力也成了“顽疾”。而使用网络暴力的这些人,往往都是打着正义的幌子,进行抨击,谩骂。他们甚至都不会关心具体情况,只享受在谩骂的过程中的快感。即便真有生命逝去,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有错,更不会幡然醒悟,最多唏嘘感慨一声。

  网络暴力,是网民缺乏对个人隐私的起码尊重和法律法规的基本敬畏,更是网民责任感和法治底线的缺失,而引起的社会现象。笔者认为,要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相关部门在强化对网络文明行为的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的同时,更需要广大网民自律,不肆意发泄自己的不良情绪,不被一时之义愤蒙蔽双眼,理性地判断网络事件和发表观点看法。只有人人杜绝网络暴力,不做网络“乌合之众”,才能共同维护好互联网环境。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