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事项的瞒报?漏报?多是带了“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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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青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落马,并被查出其在担任天津市经委主任期间,非法占有公房,并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瞒报相关情况,这一案件让民众清楚地认识到了什么是“带病提拔”。(新浪新闻12月5日)
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包括个人的婚姻状况、配偶及子女的工作情况、夫妻名下房产及持有的有价证券等信息,是广大领导干部自觉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的重要形式。但从杨栋梁一案中不难看出,这些瞒报、漏报个人事项的领导干部,不是因为粗心大意,也不是因为无心遗漏,而是因为自身带了“病”,刻意进行瞒报、漏报,以图欺骗组织和人民。然而,这一系列的刻意隐瞒并不能够保全自己,反而为纪检监察机关留下突破口。
中办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中指出,对拟提拔或打算进一步使用的领导干部,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检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信访举报“凡提必查”。这一举措中,也明确了要对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进行核实,做到了对审核关口进行前移,严查领导干部瞒报、漏报个人事项的情况,从而严防“带病提拔”。
党和政府严防“带病提拔”的政策举措能够正风肃纪,严惩带“病”的领导干部,为从严治党、从严管干部,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提供了坚强的外部条件,令人拍手称快。但是,担负着党和人民重要使命的领导干部也应有干净做事、清白做人的“内生动力”,时刻保持警醒。笔者认为广大领导干部不但要在思想上引这一典型案例为戒,严守底线,恪守政治诚信,不存侥幸心理,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而且在行动上也要光明磊落、主动向组织坦诚汇报,并且禁得起组织的检验,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多为群众干实事。
总之,笔者相信在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党和政府一定会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也一定能够严查根治“带病提拔”,让带了“病”的领导干部无形可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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