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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违法女司机赖嫁交警当笑话看

2016-08-01 11:1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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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鲁网专家评论员 宾语)

   “‘嫁给你赖上一辈子’会走红吗”,“妹子,遇到的要是女交警你该怎么办”,“你愿嫁,得问问人家答不答应啊”……这两天,在宁宣(南京-宣城)高速上无证驾驶、违法超速的女司机,声称要“嫁给民警赖上一辈子”的新闻走红了网络。

  7月27日上午,正在执勤的南京交警高速十二大队民警王刚收到大队指挥室指令,一辆黑色越野车超速15%,需要民警拦截处罚。

  说实在的,接到指令时,民警不知道车辆的驾驶者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倒也正常,但司机无照驾驶,肯定是想不到的。将违章车辆拦下后,才发现驾驶员是位幼儿园老师。在要求出示驾驶证时,这位陈小姐一会儿说丢了正在补办,一会儿又说忘家里了,反正是拿不出来。上网一查,原来是无证驾驶。依法不但要暂扣车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法律同时规定,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车主也要被处以罚款,还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陈小姐顿时崩溃了,先是撒娇让民警放她一马,被拒绝后,开始耍赖,如果非要处罚她,就嫁给民警赖上民警一辈子。

  我相信作为幼儿园老师,陈小姐平时是不会教育小朋友们说谎话的,也许她真的是有急事,车辆被拦住后,一来把急事给耽误了,二来自己受罚不说,还连累了别人。一哭二闹三“上轿”,也是为了减轻处罚。像开始的撒娇,后来的撒泼,我相信是平时和孩子们在一起玩多了,养成的小孩脾气,急中生“稚”,并非有多大恶意。

  但在这个事情上,我又必须为民警点赞。《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是陈小姐无照驾驶后才有的,既不是针对陈小姐,也不是针对赵小姐,马小姐,它就是个规则。如果因为陈小姐“有急事”就可以把规则放在一边,《道路交通安全法》就要被冲击:交警是修改法律“放她一马”,还是网开一面“放她一马”?陈小姐无证驾驶可以网开一面,赵小姐只喝了半瓶葡萄酒开车要不要网开一面?高速行驶中的马小姐被田野的美丽景色深深吸引,只是将车子停在应急车道上拍了几张照片,又没造成什么后果,要不要网开一面?高速交警开了一次口子,会不会开第二次,第三次?规则是社会有序运转的基本元素,规则的一个重要特性就是强制力保证,当规则变得可有可无时,出面教育人们的就不是规则而是老虎了……

  许多人在谈论规则时,总喜欢加上一句“法律不外乎人情”。不错,情理是法理的基础,法理是情理的升华,情与戒,情与法两者从来就不是对立的。“戒”是欲望的当头棒,法是妄为的勒马绳。这道理是相通的。

  如果非要对立起来,最该指责的是借给陈小姐车子的车主。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是否会产生危险,车主应当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在这起案件中,车主明明知道陈小姐没有驾驶证,还“好心”将车子交给对方驾驶,属于未尽到审查义务,不但自己违法,还放任了陈小姐的违法行为。“好心”变成了“好操心”,这“好心”是有情还是无情?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要承担法律责任。陈小姐借车时,如果车主讲明利害,你愿意违法,我就是不给你机会,何至于落得个害人害己的结果?

  对陈小姐来说,也没有什么可抱屈的。开车不是一踩油门往前走那么简单,而是要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后经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才能上路的。事实也证明,正是因为她没有经过安全培训,脑子里少了安全这根弦,才会在高速上超速行驶。陈小姐“偶尔开一下”就被抓了现行,不是因为她倒霉,而是因为她幸运,幸亏被及时拦下,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没有被及时发现,谁也不知道后面会闯出什么样的祸事。幸亏“回头是岸”,才免得“苦海无边”。

  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需要从幼儿园的娃娃开始抓起。幼儿正是学习和适应各种规则的阶段,与他们朝夕相处的老师的言谈举止,对孩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作为幼儿行为的引路人,但愿陈老师不要把“你用规则处罚我,我就嫁给你赖上一辈子”这种以赖为荣的处事方式传递给孩子,影响孩子的成长和对是非荣辱的判断。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身为教师,没有安全意识,没有法治意识,如何去教育懵懂孩童?!”的疑问和担忧,不是没有道理。(鲁网专家评论员 宾语)

责任编辑: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