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疫情违法犯罪坚决说“不”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疫情,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始终保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查处。
在北京近日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中,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主动报告健康状况,在出现咽痛、发热等症状后,仍外出就餐、邀请多人到居所打麻将;有两家药房经营者多次违规出售退热、感冒类药物;有人擅自翻越小区护栏,离开封控区域前往外地,拒不执行疫情封控管控措施。目前上述案例中已有6人因违反防疫规定被刑事立案侦查。
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是须臾不可放松的大事,需要“你、我、他”一同奋进接力,切断每一个传染源、阻断每一条传播链,积合力以致胜、汇众智而成功。上述案例中,无论是个人还是药房经营者,显然没有履行好个体防疫义务,没有按相关规定做好防疫工作,无形中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增加了疫情防控难度,影响了正常的疫情防控秩序。
根据《刑法》中“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规定,上述案例中6人不仅违反了疫情防控的法律规定,而且还造成了很大的公共安全隐患,因而被追究刑责,纯属咎由自取。这是最直接、最直观的负面教材,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为每个人的防疫责任意识敲响了警钟:任何人都应当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挑战和逾越法律法规红线,必将受到制裁。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追究刑责的案例还有不少。今年6月,广州南沙区珠江街嘉安花园小区的确诊患者张某、鲁某夫妇因未主动向社区申报曾去过中高风险地区,也未如实告知医生14天旅居史,引起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今年7月,毛老太曾频繁活动于江苏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地,且未按防控措施要求向所在社区报告,恶意隐瞒行程,致使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出现这类行为的原因,无非以下几点:一是守法意识淡薄,觉得不按规定做好防控要求只是“小事一桩”“没有不妥”“与违法无关”;二是防控思想麻痹大意,警惕性不高,盲目乐观疫情防控已“翻篇了”,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日常防控措施没多大必要,没有驰而不息的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三是对接种疫苗存在错误认知,自以为是地认为打了疫苗就已经穿上了“防弹衣”,可以随意“放飞”。
对于这类涉疫情违法行为,要举一反三、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一方面,要依法严管严抓,在严格执法中不断查处涉疫违法案件,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坚决说“不”,坚决维护好我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另一方面,各部门要无缝对接、紧密配合,如铁路运输系统联通社会各方,是疫情防控的关键卡口,要坚持做好进站旅客100%测温工作,对黄码、红码旅客,拒绝进站乘车并立即采取防控应急措施等;此外,还要普及科学防疫知识,在车站、广场、小区等人流量大的区域,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手册、视频播放等方式广而告之,让人人知法守法,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积极配合疫情防控。这样才能在根本上遏制住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本轮疫情也再次告诫所有人:防控工作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失守”,都会让千万人的努力“归零”。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减少流动不聚集、报备行程要诚实、扫码测温配合好、有了症状早就医、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文戴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