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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精准”考核铲除扶贫“怪相”

2016-02-19 16:1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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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寒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考核工作从2016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2016年2月17日新华网)

  多年来,扶贫工作出现的种种“怪相”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例如一些贫困县造豪华政府楼,“穷县”与“豪楼”的对比十分刺眼;比如为了争得贫困县的“帽子”、获得优惠政策,一些地方使出浑身解数,甚至把成功“申贫”作为政绩;比如为了保住“贫困帽子”的背使得一些贫困地区走入“年年扶贫年年贫”的怪圈,更有甚者,认为脱贫速度和规模都要有“规划”才行,否则,没有一定比例的贫困人口,“帽子”就保不住了……

  “怪相”足以说明,原有的扶贫机制现在必须得到及时“修缮”。换句话说,就是要解决钱和政策的使用,用给谁、用得如何等问题。随时进行监督及最后对扶进行考核,才使得扶贫用在对的地方上,用在正确的方向上。

  中办、国办印发《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可见此次中央针对“精准”扶贫很明显,很有针对性。

  干部考核机制,往往被誉为“指挥棒”和“风向标”,考核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干部在工作中的侧重点和努力方向。要引导地方官员真正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把减少贫困人口当做大事要务来抓,确保精准扶贫落到点上、扎到根上,考核机制是一项关键举措。只有“精准”考核才能真正的铲除扶贫“怪相”。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扶贫时曾指出,扶贫“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要作为一件实事摆在那里,哪怕一次改造量少点,但做一件是一件,让人看了确实觉得党和政府办得好”。针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即给干部以压力,也给百姓以希冀,不仅体现在扶贫对象的识别和扶贫资金的使用,而且要通过制度考核,使权责统一、监督到位,才能消除种种“怪相”产生的土壤。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接下来还需要干部心无旁骛、聚精会神抓好扶贫工作,用实际行动真正改变贫困地区面貌,帮助困难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