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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

2015-07-29 16:5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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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周强

  7月28日,随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全文刊发,这一“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的“顶层设计”,可谓是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又一“重拳”,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曾几何时,人们对“有为才有位”还是“有位才有为”争论不休,受主客观因素影响,领导干部“能上难下”的声音悄然而出、心照不宣,有阻力,有困扰,也有质疑。

  《规定》聚焦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大老难,补上了制度短板,是干部队伍制度建设的重大突破,针对“为官不为”开展专项整治,真正打破“铁交椅”,“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必将使领导人员队伍成为“一潭活水”!

  “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规定》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违纪违法免职。6种情形为干部能下划出了“硬杠杆”,制定了“明规则”,让干部能上能下不再“雷声大雨点小”,另外不仅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也须参照执行,从严从实、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逐步成为新常态。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要求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中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这既坚持了原则,又充满“人情味”,无疑给工作有方法、干事有激情的“四有”干部吃了定心丸,有助于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奋发有为、务实进取,“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的导向更加鲜明!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