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抱团”喊涨价交由市场选择
近日,江苏南京明发滨江新城小区的部分业主为提高小区二手房价,联合拟定了一份意见书:要求在原房价基础上抬高约1万元/平方米的价格,并定出不同户型的指导报价。(5月10日《澎湃新闻》)
新房价格上涨、二手房价格上涨,这是房地产市场常见的一种现象。小区业主集体“抱团”喊涨价,这样的事情倒是第一次听说,让人觉得挺有意思,挺可笑。但对于打算购买的居民来说,当然很气愤,因为如果打算购买这个小区的二手房,那么就需要花费更多的购房款,当然不能接受。
然而,不管业主集体“抱团”喊涨价有没有道理,也不论这是不是炒房客公开炒房,在笔者看来,这种做法本身并不违法。从法律角度说,房地产市场属于充分竞争的行业,实行的自主定价,尤其是二手房市场,由作为业主的卖家自己定价。不管是一个业主自行上涨二手房房价,还是小区业主集体“抱团”喊涨价,都是业主的权利,我们应当尊重业主提高二手房房价的权利和做法。而且,在房子没有找到买家之前涨价,并没有损害潜在买家的合法权益。
再者,业主集体“抱团”喊涨价,虽然有一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嫌疑,但并不能将其定性为触犯反垄断的行为。《反垄断法》虽然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但小区的业主之间并不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不适用这条规定。
从市场角度说,小区业主集体“抱团”喊涨价,最终由市场来决定这种做法有没有道理、有没有市场。因为城市有很多小区,新房也有很多,购房客并非只有一个小区的二手房可以选择。而且,购房客买房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就是,房价有没有超过自己的心理预期和购买能力。如果小区业主集体“抱团”涨价之后,超过了潜在的购房客的购买能力,买不起,或者购房客觉得价格太贵,性价比太低,不划算,不愿意买。那么小区业主集体“抱团”涨价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房子没人要,卖不出去,造成有价无市的局面,并不会增加卖房收益。相反,有可能会逼一些业主为了尽快将房子卖出去选择降价销售,进而瓦解小区业主的“抱团”。反之,证明涨价有道理。所以,对业主集体“抱团”喊涨价的做法,不妨交由市场去选择。
当然,政府也需要强化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遏制炒房行为。这既要用好利率杠杆,提高多套房的贷款利率,也要用好税收杠杆,加快出台对多套房征收房地产税政策,逼得炒房客不敢轻易打囤房待售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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