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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女性是女性”有必要吗

2017-08-23 10:38:00 来源:工人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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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8月21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安徽合肥一年轻妈妈孔某某,户籍栏上性别信息为“男性”。为此,她办不了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女儿的出生证明。为更改性别信息,当地派出所多次要求其提供一份三甲医院开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回应,目前,此事已经解决。

  坚决围剿“奇葩证明”

  尽管问题最终得以解决,却让人高兴不起来。因户籍性别不符,孔某某的正常生活显然被打乱了,甚至连身份证、结婚证都没有。很难想象,一个没有身份证的人,七年来遭遇了多少麻烦和不便。如今,当地一句“对政策理解不透”,就完了吗?

  也许因为生活在农村,孔某某一家不知道,近年来国家对奇葩证明的治理和“围剿”已是大势所趋。奇葩证明甚至曾“惊动”国务院,相关部门更是联合发文进行专项整治,奇葩证明在逐渐减少。对这些情况,难道当地相关部门不了解吗?不知道应该如何转变作风、切实为老百姓服务吗?一件小事拖了7年,无视国家层面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和趋势,相关部门是否也该证明一下这几年是否履行了职责、有所作为?

  去年8月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后,包括公民性别在内的20类事项,派出所已不再开具证明。之后,每每出现社会机构、企业单位要求公民出具奇葩证明的情况,多地派出所均选择了理直气壮地怒怼,赢得舆论一片好评。为什么此番事件所涉单位没有这么做?

  奇葩证明难以绝迹,与追责不到位,失职者没有受到相应惩罚有很大关系。动员千万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让不作为者、失职者感到切肤之痛,才有望在更大范围内,减少、消灭奇葩证明。

  根据规定,凡再次出现擅自要求群众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群众办事难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这个规定,当地是不是也要好好落实一下。

  此番事件过后,希望各地都能检视一下,自己的管辖领域和范围内,是否也存在这种小事7年办不成的情况?别都等媒体曝光了才想起来解决。陈广江

  别滥贴“奇葩证明”标签

  “证明女性是女性”真是奇葩证明吗?我倒不这么认为。

  孔某某是父母抱养的女儿,其户籍信息为何填为“男性”,现在已无从考证。错了当然可以更改,但更改户籍上的性别总得有相应的证据。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可以理解的是,派出所不可能只根据一个人的容貌就判定其性别,就像不能只根据一个人的声音就判定其性别一样。而且,派出所恐怕无权也不宜要求一个人脱衣进行生理检查。至于孔某某生过孩子,似乎足以证明她是女性,但是,这又得证明孩子确实是她生的,显然更是一件麻烦事。所以,派出所给出的解决办法是,让其去医院做检查,由医院开具性别鉴定证明。应该说,这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并无太多刁难的成分。

  此番事件之所以拖了7年,一方面是孔某某前几年时间里一直没有去医院做检查,另一方面是当她决定去医院做检查时,医院却拒绝出具证明。医生说:“你的孩子都这么大了,还想怎么证明呢?”这话看似有理,实则也是不讲科学——有孩子的人怎么就不能开具性别鉴定证明?再说,证明亲子关系也不能口说无凭吧。

  近年来奇葩证明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也要防止一种倾向,即把奇葩证明当成筐,但凡新奇一点的证明,便不问青红皂白归入奇葩证明大加挞伐。

  实际上,有些证明是构建信用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当我们听说有富人吃低保时,有官员更改年龄时,有骗子随便办理银行卡时……我们会感到愤怒和惊讶,指责有关方面把关不严。而所谓把关不严,往往就是缺少必要的证明环节,或是对各类证明没有认真核查,以至于让人钻了空子。

  有些证明虽然看起来奇葩,却是防范欺诈行为、维护社会诚信的必需,不该一股脑地被贴上“奇葩证明”的标签。晏扬

责任编辑:方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