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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儿童坠井,悲剧缘何一再上演

2017-04-05 08:47:00 来源:红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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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齐鲁网报道,4月3日17时30分左右,山东淄博市张店区房镇房东村,一名2岁半的孩子坠入10米深井,井口直径只有20厘米宽。截至4日凌晨3时05分,被困男童在历时十个半小时的紧张营救后被成功救出。

  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壮观”的救援场面了。2016年11月6日,河北省保定市一6岁男孩不慎坠入枯井,经过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107个小时、140余台作业车辆、500名救援人员的联合救援,最终还是没有拯救这位落井男童。从百度中输入相应的关键词,相关的新闻和链接高达280万条,让笔者实在无法理解的是,“悲剧”已经如此深刻,却不知道为何总是在重复上演。

  无论是救援成功,还是失败,“坠井”的教训永远都是惨痛的。有一句老话叫“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两次跟头”,而我们不知在“坠井”事件上已经跌倒了多少次。

  此次救援,淄博市、张店区启动了应急预案,公安、消防、卫生等多部门赶赴现场,先后调集26辆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参与救援,并且第一时间联系了专业救援队伍参与救援。相比而言,这位2岁半的孩子是幸运。时下,我们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已经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在与“死神”生命追逐的赛跑中,在短时间内调动诸多救援资源,并且迅速拿出应急预案,我们的相关部门和救援力量已经有了十足经验。但是,并不是任何一名个体生命都是幸运的,也不是每次“壮观”的救援都能成行,在生命面前,我们容不得有一丝的马虎,更容不得有一丁点的“想当然”。

  虽然已经有了如此之多的惨烈教训,也有媒体的大声疾呼,依然唤不醒“装睡的人”。“儿童坠井”,不管是乡村的水井,还是城市中的管道井,从坠井的年龄层次就能看到,中国的这些井在最初设计上,显然没有考虑“儿童元素”,更没有考虑“救援元素”。虽然诸如水井、管道井等基础设施与“儿童”无关,也不可能为了儿童,像日常生活用品般设计一款甚至多款“儿童版”,但至少在最初的设计以及在制造上考虑人能够坠井的可能性。这一点,相关企业、部门显然做得不够。

  很多人可能会把“儿童坠井”的责任归责于家长,即便是这样,“儿童坠井”仍然频繁发生。所以笔者认为,不安全的“井”,即便是再负责的家长,也无法预判“坠井”的可能性。无论是农村地区的水井,还是城市日常运转的管道井,如果没有高度的责任意识,没有严格的安全监管,没有定期维护的基础工作,毫不客气地说,“儿童坠井”事件仍然会发生。

  比如农村地区的水井,虽然深水井归水利部门监管,但是许多人为了用水方便,在自己家的田间地头打一口水井,也恰恰因为这些水井,以及由此而诞生的枯井,分布密集又隐秘,安全设施不完善,更谈不上安全提示,成为广大农村地区儿童安全的极大隐患,而这些地方又是“儿童坠井”的高发地,如此简单地把坠井责任归责于家长,显然没有抓住安全隐患的“根”。

  因此,又见儿童坠井,“安全”这首“老曲目”还得反复地“弹”。“弹”好了润物细无声,“弹”不好就是一曲曲“悲歌”。孩子是无辜,而相关方的大人们不要“装无辜”。从水井、管道井等等基础设施从最初的设计,到最终的“落井下地”,都需要我们大人的科学设计到位、质量制造到位、安全监管到位,更需要有个部门没事就给大人们“弹一弹”这首安全的“老曲目”。

  文/七江寒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