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不应参与“人肉搜索”
我们大量的信息,都存储在大大小小的公共机构的服务器里
本报评论员 李晓鹏
乌鲁木齐男子王建因孩子被吓哭打歪狗嘴,之后被人肉搜索,被迫公开道歉却被爱狗人士围攻一事余波未平,采取非法手段侵害公民权利的人员正在一一受到处理。继那位跳上当事人私家车车顶进行踩踏的“英雄”,受到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后,一位参与“人肉搜索”的新疆交警,受到单位“全局通报处理,作出深刻检查,给当事人公开道歉”的行政处理。
这使得人们关注的目光从“爱狗”与否,转移到“人肉搜索”这一更加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热点话题上来,特别是公职人员参与“人肉搜索”这一严肃的事件。
这位交警是新疆昌吉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吴咪娜,在“人肉”王建个人隐私事件中,她以认证为新疆昌吉交警的微博账号@MN605,发布王建的电话和职业等个人信息,并称“人肉出来的畜生”,被网友质疑利用公安系统查询公民信息侵犯个人隐私。
尽管她在微博的公开道歉中否认了网友的质疑,称自己只是转发了朋友圈内网友发布的信息,但转发“人肉搜索”信息的行为本身,就已经说明她张扬而高调地参与了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对另一个公民基本权利的公开侵害,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职业规范来说,都是极不道德的,而且涉嫌违法。
尤其考虑到咪娜小姐的身份是一名警察,在入职的时候,也曾经举起过高高的拳头,宣誓要“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而今却把这个誓言抛于脑后,为了自己的兴趣爱好,既没有保护好她本该保护的人的基本权利,也没有遵守法律关于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相关规定。在信息时代的大背景下,这样的行为,尤其是公职人员的行为,足以令人警惕。
今天的世界,之所以被称为信息时代,是因为人们已经依赖于数字化生存。小到吃喝拉撒、个人兴趣,大到社会关系、买房炒股等,人类所有的行为几乎都已经实现了数字化存储。这些数据不仅是重要的资源,更是个人基本的权利。一旦泄露,不仅严重影响个人生活,甚至会威胁到个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这些信息如此重要,更需要得到保护。然而,这些信息往往又是极为脆弱的。因为程序漏洞、黑客攻击等,早已摇摇欲坠,隔三岔五爆出各种泄密丑闻。这些都属于技术性问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一旦公职人员参与其中,性质就变得完全不一样了。
“人肉搜索”一开始还仅仅表现为利用网络搜索技术,从各种公开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而现在,更多只有公共机构和公职人员才能掌握的信息,也通过各种渠道跑冒滴漏而被公开。我们大量的信息,都存储在大大小小的公共机构的服务器里,公职人员是最容易接触到并掌握这些信息的人员。一旦他们参与“人肉搜索”这类泄露公民隐私的行为,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安全的。
火爆的“人肉搜索”背后,公共机构内部信息泄露是始终不能摆脱的嫌疑。成都女司机被打之后,各种针对其本人的个人隐私一一被披露,其中明显具有内部网络特征的信息被大量披露,比如开房信息的截图上,赫然可以看到10.*.*.*开头的网络地址,稍微了解网络的都知道,这就是来自局域网内部的信息。而绵阳高速“摸奶门”视频,也是从内部流出。
能够接触到这些信息的公职人员,更应当严格守法,拒绝参与“人肉搜索”。乌鲁木齐王先生从打狗到发生争吵,不到4个小时,所有的个人信息全部曝光网络,连亲人、同事都不能幸免,加上咪娜小姐以交警认证身份进行转发,很难令网友不质疑这些信息的来源。
咪娜小姐声称自己只是转发,那么还应该有必要继续追问下去,转发的这些信息又是谁披露的?如果不是咪娜小姐首发,就应当继续追究首发者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让公民在信息透明时代,感受到一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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