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依法取缔”遭遇“文件叫停”
昨天,来自法制晚报的报道说,国家发改委已向各地政府下发通知,要求确保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对流动售卖车、早晚市、周末菜市场和菜农直销点等临时性零售网点提供场地便利,方便居民购买”,同时明确要求,“城管、物业、居委会不得乱罚款和乱收费”。
无论是出于兑现2013年CPI指标的考虑,还是出于对百姓的菜蓝子轻重的真心关注,发改委这项控制蔬菜价格涨幅的通知,给了人眼睛一亮的感觉。
虽然解决菜价上涨,靠单一的提供销售场地的便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这条通知给人最亮眼的,还是对于城管等机构罚款收费的临时叫停。它表明,民生摆在突出位置的时候,城管的“依法取缔”,是可以服从民生需求的。
但尴尬也随之出现了。两个习惯了讲权威的机构,会不会时间一长,有一方最后尴尬着下不了台?换句话说,发改委的政令,能否在城管部门畅通?城市环境如何在这条通知之下得以兼顾?一旦发生乱罚款乱收费,是按发改委通知执行,还是按行政执法条例执行?谁来做两者之间的裁判?等等。如果这些问题未能得到协调,不能落到实处,发改委一纸通知沦为一纸空文的可能性便难以避免。
更尴尬的是,发改委通知中强调的问责制明确指出针对的是百万人口城市以上的市长。这就意味着,这些涉及城管行政执法、涉及城市环境秩序以及方方面面的协调工作,都压在了一市之长头上,市长为了控制菜价,可以否定人大通过的行政执法条例,可以将文明城市考核中的城市卫生指标放一放,总之这时候菜价好像比什么都重要,有条件的要把菜价降下来,没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要把菜价稳得住。
但是,文明城市的卫生指标,市长能协调市文明办,省里的、中央的指标谁来协调?罚款、收费,与乱罚款、乱收费的标准怎么区分?是按菜农与菜贩的身份来区别,还是按流动的线路来划分?小区里卖菜大妈叫好、年轻人叫屈,是听大妈的,还是听年轻人的……
显然,这些疑问,发改委的通知里肯定找不到答案。通知里连怎么问责、问责到什么程度,都没明确要求。所以,这个看似头等重要、在民众心头一热的文件,到了市长手上能掂出多少份量,只有凭良心,天知道。
其实这些问题解决了,中国城管能省下一笔巨大的装备费用,城管也用不着煞费苦心地地研发什么犀利法、温柔法,更关键的是,中国的小贩更可能少了被飞脚踢头、秤砣击脑、吃拿卡罚等百般的揪心。中国城管与小贩的主要矛盾便能迎刃而解。但前提必须是,把民生放在头等位置,而不是菜贵的时候菜价第一,肉贵的时候肉价第一。至于那些政出多门的卫生指标、文明指标,都必须服从民生指标。
倘若发改委通过这个管控菜价的文件,又能够把这对矛盾顺便给解决了,那一定是做了件功德圆满的好事。(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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