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高校“去行政化”系悬崖勒马
方问禹
近日,教育部首批核准了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高校的章程。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强调,依章程自主管理是高校的法定权利;有关专家称“政校分开”是各校章程精髓所在,也是高校“去行政化”体现。(11月29日《北京青年报》)
因职业所需,笔者对高校“行政化”色彩感触颇深。在大学里,学校校长、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研究所所长、中心主任等名目繁多的头衔,往往能与政府机关的行政级别逐个对应,头衔之间也能通过一些隐含共识,进行参照和转化,以便分出个高低与优劣。这类现象,似乎越在名校越明显。
高校“行政化”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因为有级别,就有了高校校长无休止地辗转论坛致辞听会,或陪同更高级别政府官员、兄弟院校校长四处考察;因为有级别,就有了副院长因为担心“抢风头”或“捅篓子”,而不敢敞开心扉、放下包袱,指出学院学术研究的特色与弊端;因为有级别,就引发了大量让象牙塔外大失所望的高校“乌烟瘴气”与“一潭死水”,以及知识分子的“猥琐化”与“道德文盲化”。
高校“行政化”更进一步的危害是,吞噬“学术为魂、育人为本”的教育本质、污染“青春洋溢、理想放飞”的大学净土,积累的是学术研究的形式主义,大学生的暮气沉沉,国家建设能力与社会进步力量的羸弱不堪。
大张旗鼓推动高校“去行政化”系悬崖勒马、势在必行,也回应了多数人的呼声。笔者多次采访过程中,大量“局中人”与“局外人”均谈及到了高校行政化问题,这其中有担忧,更有无奈。可喜的是,仍有部分高校老师强调以“教授”为身份界定,而非“校长”“院长”“所长”“主任”等。
推进高校“去行政化”并非坦途,“政校虚化分离”现象值得警惕,迫切要做的是,解除校长、院长、所长等与行政级别或明或暗的对应关系,分割学术话语权与行政职权,真正以学术研究及教书育人的能力作为评价标准,把顶尖学术人才留在校园、留在学术领域。(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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