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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网评:扎紧个人信息保护的三根“篱笆”

2021-08-24 15:4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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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维护广大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是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面对层出不穷的精准推销电话、骚扰信息等,很多人在烦恼之余常有一些疑问:自己的信息是何时泄露的?该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呢?

  近期发布、即将于11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当前肆虐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有效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落实,还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凝聚各方力量,着力扎紧三根“篱笆”。

  广大网民要强化主动维权意识,及时发现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广大网民要主动知法学法用法,尽快全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真正把该法作为保护个人信息、维护网络安全的依靠和利器。遇到疑似信息泄露案例时,不能简单地忽视或妥协处理,要尽快准确判定个人信息是否泄露,再积极处理信息来源合法的业务,及时主动举报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业务。

  广大网民和涉事企业要强化及时止损意识,有效确保个人信息不再继续泄露。由于网络传播的即时性、病毒式营销的快速蔓延等新特点,及时阻断信息传播链是维护个人信息权益的首选项之一。当遭遇个人信息非法泄露时,受害者应及时保留录音、信息等证据,主动向涉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并牟利的单位提出正当诉求,及时有效制止信息进一步扩散传播,依法依规保护维护自己的权益。涉事企业在接到类似投诉举报时,应第一时间开展自查和整改,主动配合有关机构调查,努力确保把网民的损失降到最低。

  有关部门要强化主动出击意识,及时处理个人信息泄露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接受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个人信息泄露案件往往不是孤立案件,背后大多数有广泛牵连。相关部门要努力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主动深挖快挖个案背后的违法信息,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争取做到查处一起案件、震慑一类案犯、消除一批隐患,切实使法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发挥应有的作用。

  只有广大网民、相关企业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才能真正有效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文季振兴

责任编辑:庞燕蕾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