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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鲁网网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需多方保驾护航

2020-07-15 11:0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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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一些网络黑产从业者利用电商平台,批量倒卖非法获取的人脸等身份信息和“照片活化”网络工具及教程。令人担忧的是,这些人脸信息有可能被用于虚假注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大数据时代,在人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都布满互联网公司的触手,人们的工作日程、活动轨迹、搜索记录、消费习惯、常去的地点、收货地址等都被成千上万只眼睛观察、记录、分析。个人信息保护是维护个人隐私权的关键,然而在不知不觉中有的信息被泄露、汇总、交易、利用,甚至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发展科技的初衷本是创新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然而资本有逐利性,市场具有自发性,用道德约束它们显然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多方合力才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公众提高防范意识,增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免疫力”。一是应自觉减少在网络中暴露个人信息。例如主动销毁快递单上面的个人信息;减少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自己或家人的照片、身份证号等敏感的个人信息;二是要仔细阅读涉及隐私的声明,查阅用户服务协议,管理各项软件系统权限,及时关掉录像、录音等易泄露个人信息的权限,尽量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下输入个人信息。三是要在生活中养成保护个人信息的习惯。比如及时删除网络浏览记录;在电脑和手机上安装杀毒软件;不轻易安装不明软件;提高设置密码的安全强度,并定时更换密码。 

  政府从严从快执法,筑牢个人信息保护的“防火墙”。只有从严从快的严格执法,才能真正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威慑力。在具体执行上,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实时监控,及时受理网络反映的个人信息泄露的举报案件,各单位各部门完善信息保密制度,完备信息保密设施,对信息泄露人员严厉问责,严肃追责,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打击盗用个人信息的执法环境。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勒紧个人信息安全的“紧箍咒”。一是要明确隐私权是独立的人格权利,规定隐私权的含义和保护范围,提高群众对隐私权的重视程度;二是完善并明确个人隐私权的侵权方式和侵权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针对例如企业盗用信息虚开个人工资偷税漏税等新情况要及时填补法律空白。三是制定专门的数据信息应用法规。要规范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法人使用个人信息的权限、时限,以及具体使用和保护的措施。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个人信息安全不容忽视,只有我们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扎好制度和法律的“笼子”,才能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创造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文/李畅)

责任编辑:刘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