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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要做“深”、做“实”

2020-06-04 11:2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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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警示教育要注重思想教育为先,在精准上做文章,在实效上下功夫,强化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警示教育在“反腐”斗争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思想观念的蜕变和理想信念的滑坡是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甚至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源。因此,警示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是改造思想,让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明纪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警示教育要做“深”。警示教育的关键是要触及灵魂,要把警示教育做到党员干部“心坎”里。不可否认,极少数党员干部的“腐败”基因似乎有些“根深蒂固”,面对“高压线”,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玩尽花招,和党纪国法“捉迷藏”。要让他们及时坦白认错,就要善于用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党章党规党纪去开展教育,注重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上加强引导,用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去感化。做“深”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时刻自省自警,让党员干部心中的警钟长鸣。 

  警示教育要做“实”。要善于总结案件查办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解剖,找准“病根”、析透原因,帮助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从而达到既惩治极少数又教育大多数的目的。警示教育要注重分级分类,不能“大水漫灌”,更不能“一个方子抓药”,要注意增强匹配性、针对性和震慑力。既要在对象把握上区分层级和类别,又要在典型案例选取上区分层级和类别,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起教育对象同频共振。 

  “晨钟暮鼓惊醒世间名利客,经声佛号唤回苦海迷路人。”各级党组织要利用好警示教育,警示那些思想信念不坚定,有可能陷入“宦海”迷途的党员干部;及时惊醒、唤回少数已经深陷迷途的党员干部,让他们早日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文/乔薇) 

责任编辑:刘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