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督以正三观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这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希冀,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管理好党员干部工作的新方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坚如磐石、意志坚不可摧,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监督执纪效力在不断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典型问题,不断深化以案促改、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监管,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一体推进,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监督好权力观,就是要全体党员干部清清白白。干部想要行得端、走得正,就要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监督过程中,既要形成震慑效力,还要形成明确的自我约束,要做到不惑与人情、不恐于强权、不惧于黑恶,不仅要把公权力约束在铁的纪律里,还要充分运用执纪职能,为干部队伍的长久清廉保驾护航,让权力观的树立有了正确的导向,从而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监督好政绩观,就是要全体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日常监督工作应当是一把务实的刀,其职能就是斩断不切实际的目标、没有实质的工作,还应当是一把精细的刀,将整治“四风”工作做到事无巨细。深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细微处,从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效果,让每一位党员干部树立务实的政绩观,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
监督好事业观,就是要全体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是多少优秀党员干部的一生追求,正如疫情初期,张文宏医生“换岗”的做法,将共产党员的担当与责任充分的体现出来。监督执纪于党员干部的事业观的作用,就是要发现队伍中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的“泥菩萨”,做到履责激励,失责追究,把党员的担当意识提到高处,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观正,方能有所为,把监督执纪工作由外化于行的震慑力,转变成内化于心的影响力,才是监督的目的所在,才能切实锤炼党员干部队伍的过硬本领。监督助立三观,让清正廉洁的常青藤清源正本,永葆生命力。(文/赵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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