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视 反腐败须无微不“治”
“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会议,对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行动员部署,意在让群众更直接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蝇贪”“蚁腐”级别不高、职权有限,涉案金额也不一定很大,有时候甚至就是几条烟、几箱酒、几千块钱的事,但是会对群众切身利益造成直接损害。试想,居家过日子,谁喜欢苍蝇到处飞、蚊子嗡嗡叫?更何况,“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因为它啃食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漠视的是群众疾苦,威胁的是整个政治生态。 因此,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刻不容缓。
整治“微腐败”,需要把权力扎进笼子里。纵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有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有的见缝插针、截留私分惠民补贴,有的虚报冒领专项资金,违规骗取补助……追根溯源,“微腐败”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运行“失之于宽”,给了某些人可乘之机。因此,“微腐败”要想标本兼治,必须认真排查相关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查找机制建设存在的漏洞缺陷,扎紧制度的笼子,推动权力运行机制“对人”“对事”的规范完善。比如,武汉市汪集街道创新村级财务“银行直达”制度,1000元以上的村务开支都要通过银行转账进行。贵州安顺、湖南麻阳等地更是运用大数据探索“互联网+监督”,消除脱贫攻坚领域雁过拔毛式的腐败。
整治“微腐败”,需要打通监督“最后一米”。近年来,随着反腐高压态势不断增强,明目张胆越雷池者越来越少,但一些“微腐败”仍然存在。究其原因,此外,一些领域资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不知晓、难监督,也容易招来“蝇贪”“蚁腐”。“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3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刊发文章《着力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文中提出,要完善群众“点题”监督机制,找准切入口。青岛市纪委监委将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实、中小学校集中配餐管理等群众诉求集中的问题纳入全年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淄博市纪委监委推动8个市直部门开展9项“小切口”整治,制定70余项工作措施,都是在以实际成效回应群众“点题”。
整治“微腐败”,需要党员保持“独善其身”。有位哲人曾经说过:人生没有草稿,篇篇都是正文。危旧房屋改造、粮食补贴发放、农村低保评定等一系列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事务,群众的感受更为真切,办好了会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口碑”,办歪了不仅伤了群众的心,也损害了干部自身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因此需要时刻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坚决杜绝“违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的惯性思维,保持“量变引起质变”的惊醒,严守纪律、严格规矩,严防“你来我往”的权利交换游戏,倡导廉洁家风文化,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秤砣虽小,能压千斤”,基层干部权力虽小,却与万千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关乎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源清流洁,本盛末荣。唯有拍掉群众身边的“苍蝇”“蚊子”,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才能使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文/彭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