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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对基层教师多一点宽容

2019-07-30 16:3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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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亚军

  728日上午,山东五莲县发布情况通报:该县教体局撤销对杨老师追加处理决定。此前该老师因体罚两名逃课学生被学校及当地教育部门重罚,并追加处理。 

  事件发生期间,适逢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给予教师“教育惩戒权”,教育主管部门将尽快制定教育惩戒权实施细则,但体罚殴打确定不会在被允许之列。体罚殴打学生与国家法律法规、现代教育理念严重相悖,且效果极差、恶果难料,极易导致学生形成心理阴影、精神疾病。当前,无论涉事教师还是学生均已承受足够的舆论压力,教育主管部门将重在化解矛盾、达成和解,重在总结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而不是无限“起底”,造成更多伤害。 

  一直以来,公众对于“体罚”学生的看法较为极端,一部分人认为孩子“不打不成材”“打一下两下的,不会出问题”;另一部分人认为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体罚”会对学生心里产生严重影响。但是,大部分人还是持中立的观点,认为教师拥有适当的惩戒权还是有必要的,关键在于这个度的把握上,适当的责罚有利于矫正学生的不良习惯,激发出学生更大的潜能。一味地过分保护孩子,说不得、碰不得,就会出现老师不敢管、不想管学生的多输局面,对于孩子的成长更加不利。 

  如何恰当的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还需要教育部门多做好文章,也需要广大家长和社会公众的宽容和理解。依法保护好学生权益的同时,也要依法保护好基层教师合法权益,让老师更有动力教书育人,在教书育人中更有尊严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