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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改善网络直播乱象

2017-07-13 16:2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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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莹

  为进一步治理网络直播乱象,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的规范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力度,日前,国家网信办发出通知,要求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自7月15日起,向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工作。(7月12日中国网信网)

  我国网络表演产业的迅速发展,而网络直播一直疏于监管,导致网络直播乱象层出不穷,网络平台亟待规范管理。在网络直播平台上涌现出的一批“网红”,他们变着花样的在网络上进行表演,收受粉丝礼物,其套路令人瞠目结舌。甚至很多主播为了礼物,不惜冲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进行包含色情、暴力的内容的低俗表演。这样的直播内容,在社会上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他们不但不弘扬正能量,反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这种行为必须受到严惩。

  网络表演作为新兴的产业,在其发展的初期由于没有完善监管系统,没有行业规范进行限制,没有相关法律明确约束,出现“野蛮生长”的趋势也许是必然,但是“暂不监管”并不代表“永不监管”。前段时间,网信办、公安部、文化部、广电总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出手,对网络直播平台进行彻底“清扫”,对于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表演采取关停处置,并对一些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红”进行调查处理,令群众大声叫好。如今,国家网信办发出通知,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又给直播平台的监管加上了一个“砝码”。

  网络直播是互联网时代衍生出来的表演新形式,其用户之多、影响之大使其在社会舆论影响方面具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网络直播平台不能一味地为了增加用户和人气无底线地进行表演,应该鼓励积极向上的内容,向社会传播更多的正能量。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