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纪检干部岂能随心所“泳”?

2017-03-29 10:3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李长安

  位于惠安县螺城镇梅山村的梅山水库,是省政府划定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作为惠安县的储备饮用水源地,水库严禁从事旅游、游泳等可能造成污染的活动。然而,这样一个水库,竟然成了某些官员裸泳“天堂”。(3月28日中国网)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干部是群众的榜样,言谈举止都具有示范性,必须讲规矩,严格规范。

  但惠安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的林某枫却在县储备饮用水源地,裸泳、小便,这实在是太污了。

  官员有自己的爱好是好事情。健康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通过打篮球、跑步、打太极等方式积极锻炼,有益身心健康。近年来,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了,官场酒文化少了,很多干部意识到身体的重要性了,在官员中出现了很多“雅好”。游泳就是其中的一种。但,游泳有游泳地,又岂能随心所“泳”?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梅山水库,是省政府划定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作为惠安县的储备饮用水源地,水库规定:严禁从事旅游、游泳等可能造成污染的活动。可作为纪检干部的林某枫却无视相关规定,在水源地裸泳、小便,让吃水群众情以何堪?然而,喜欢在水源地裸泳的还不止林某枫一人。2015年,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书记、副局长兼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包某,在上班时间到饮用水源保护地浪坑口水库裸泳,3月23日下午被东阳市纪委在现场抓了个正着。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需要每一位纪检干部从自身严起。当下,一些纪检干部言行放纵,我行我素,把自己凌驾于法纪之上,只要自己舒坦,全然不管不顾他人感受,严重损毁了干部队伍形象,甚至让干群关系紧张。这样的干部,如何去取信于民,如何执纪?

  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中央纪委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把自己摆进去,强化自我约束,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着力解决“谁来监督执纪者”的问题。但,从纪检干部随心所“泳”来看,基层游离于纪律之外的干部还大有人在,“监督执纪者”还在路上。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