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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令”后还须有“灵”必“禁”

2016-12-02 17:2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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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焦一帆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4年间,全国多地陆续出台规定: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这比此前各地曾规定的“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更为严格。近期,各地更是加大对公职人员各类违规饮酒现象的监督查处力度。不过,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基层干部仍然通过种种方式搞变通违规喝酒。(新华社 11月30日)

  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酒渗透于整个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中,从文学艺术创作、文化娱乐到饮食烹饪、养生保健等各方面在中国人生活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酒,作为生活中的主要饮料之一,适当品尝,即可调节气氛、增进朋友情谊,也有益健康、延年益寿。但饮酒过量,也会伤肝伤身,影响工作和生活,对身体造成极大影响。

  自中央“八项规定”以来,但凡涉及到公务活动,不管是会务还是餐饮,一律从简、节约。自2007年河南省信阳市出台“禁酒令”以来,不断有地方自觉加入“禁酒”行列。2013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公务招待不得提供高档酒水,近期各地也出台公务接待“禁酒”规定,禁酒的规定越来越细,越来越严,旨在整治官场的酒文化之风,祛除这种顽症痼疾。

  但“酒规则从”在某些地方还是根深蒂固的,“令行不止”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尽管多地均已明确工作日中午、公务活动中不许饮酒,但一些干部仍然积习不改,通过种种方式变通,继续“过酒瘾”。有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酒不成席”的思想重,一纸规定难挡“酒胆”;有的为了拉关系、跑项目,“改头换面”,喝酒不见酒瓶、茅台倒进矿泉水瓶等变通之法层出不穷……在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形势下,“官场酒文化”“酒规则”在有的地方“若隐若现”,有的人还“左顾右盼”。

  “禁酒令”实施后,之所以得到众多支持,在于这能减轻身上负担,一门心思放在工作上,有益工作和生活。但之所以在有些地方禁而不止,还因一些人受利益趋势,把酒桌当成“圈子”提拔、利益交换的平台,在推杯换盏之间,可提出正规场合下“不好说、不能说、不便说”的诉求。所以,有些人还乐此不疲、意犹未尽。

  行百里者半九十。全面禁酒到底是不是“稻草人”,能不能消除质疑的杂音,关键看制度的执行力。“管不住嘴”,往深里究,是因为“管不住心”,没绷紧思想的弦,只有读懂全面“禁酒令”的内涵,正确看待手中权利,真正理解身体重要的意义,才能自觉抵制公务饮酒,消除“酒桌办事”的心理痼疾。杜绝“形式主义”“变通主义”,还须要严格执纪监督,抓落实不能“心一软”“开个口”,而要动真格、敢叫真,铁面待之、严防严查。

  全面“禁酒令”给官员们套上了一道“紧箍”,但禁酒执行要“行之长远”,还须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唯此,党员干部才能少一些“酒精考验的干部”,多些经得起时间和人民考验的干部。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