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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对“恋爱险”过分苛责

2016-11-08 09:0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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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白墨

  双十一光棍节临近,应届毕业生小宁购买了一份“恋爱险”,感动了女友。小宁说,很多同学都说毕业季是分手季,大家对毕业后的校园爱情都不看好,自己无意间听朋友说有“恋爱险”,便花299元买了份保险。这份保险从保单生效之日起3年后至13年内,投保人与指定心上人结婚,即可获得结婚礼金或玫瑰花。(11月7日 《三秦都市报》) 

  “如果,要在爱情上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在电影《大话西游》中,孙悟空要为爱情加期限的想法,如今在保险界变成了现实。作为“光棍节”的“礼物”,应届毕业生小宁花了299元,买了份“恋爱险”,送给自己的女友。然而,这份“谈一场永不分手的恋爱”的保单,同时也招来了不少人的诟病。在他们看来,“恋爱险”完全是“无厘头”行为,因为恋爱无法保险,保险也管不好恋爱。虽说理是这么个理,但笔者认为“恋爱险”尚且有其存在的意义。 

  礼物是在恋爱中的每一个重要节点表达爱意的出口。确实,情侣间互送礼物的意义有时并不在于它的价值,更重要的是礼物所承载的东西、想寄托的情感、想给予的承诺。可以说,“恋爱险”的“横空出世”,不仅可以给对方一个惊喜、一个浪漫,更能极具创意地表达爱情。尤其是对于大学生来说,“毕业就分手”的校园恋情已是经常可见,虽然不是每一对校园情侣都能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但在某种程度上,“恋爱险”能够作为一种提醒,提醒大学生们严肃认真地对待校园恋情。况且,“恋爱险”投保费用并不高,大学生还有一定的优惠。如果自购买之日起3年以后13年以内的任意一天,购买人与当时投保时指定的心上人领取结婚证,即可领取1999元现金。可见钱不多,但收益却不少。因此,对于“恋爱险”,实在不必过多的上纲上线和口诛笔伐,即使不能保险爱情,也可能让爱情保鲜。 

  我们都知道,“保险”是不发生保单的结果为赚。尽管“恋爱险”也属于保险的一种,想必设计者在设计这款产品时也是希望每对情侣都可以天长地久,换句话说,他们的初衷是为恋人的幸福而“赔”。基于这一点,相信无论情侣们在未来的感情路上遇到怎样的风雨,都一定能想起这份礼物,彼此信任、不忘初心。 

  虽然“恋爱险”并不是“不分手”的保障,但它却是一份承诺的寄语与一份决心的见证,因此,我们不必对“恋爱险”过分苛责。其实,谁都明白,爱情并不能完全靠“恋爱险”来作保障,它更需要两个人用心经营、用爱呵护。愚以为,只有真正把爱情掌握在自己手中,才是上策;唯有两个人真心相爱,才是爱情最好的保险。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