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根除“奇葩证明”先治“担当病”

2016-04-18 15:5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张恬恬

  日前,市政府下发《北京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通知,今后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核实的事项,群众不必再提供证明。(北京青年报)

  “开证明”已是日常办事必不可少的环节,社保、住房、养老、就业、上学,甚至养宠物,大大小小的生活事务,都离不开居委会的“一纸证明”。

  事实上,此类的“奇葩证明”也并不少见,如证明“你还活着”、“你妈是你妈”、“菜刀确实已经丢失”,证明项目之多之繁琐着实令人“叹为观止”。北京率先提出取消此类“奇葩证明”,或许是一个开始,但真正的发力点,还是要根除“奇葩证明”背后的“担当病”。

  “奇葩证明”存在的意义在于把程序上的责任前置,把本该本部门甚至本人承担的责任推卸给别人,而这种意义已经从一定程度上超越了需要证明事项本身。正如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本该由办事机构承担的核查责任,又像“皮球”一样踢给了公安机关,到头来“跑断腿”的是群众,寒了心的也是群众。

  “奇葩证明”泛滥,让群众寒了心,更让政府工作失去严肃性,危害甚深。根除“奇葩证明”就要“下猛药”,让干部回归敢担当、会担当的常态。首先要集中清理,对要求开具“奇葩证明”的事项进行彻底的核查取缔,让“奇葩证明”没有市场;其次要把简政放权进行到底,让“法无禁止即可为”成为共识,让弱化事前审批、强化事中监管、严肃事后追责成为共识;再次要运用好公开手段,把“三公开三清单”亮出来,把办事程序统一起来、规范起来、公开出来,让群众一目了然;最后要扎紧制度牢笼,不能因为“奇葩证明”的取消就产生“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既要把程序简化起来,又要把程序规范起来,用清风正气还群众轻轻松松。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