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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让“奇葩证明”伤了群众的心

2015-12-30 15:2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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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新峰

  今年以来,各类“奇葩证明”层出不穷,外出旅游、买卖房子、找工作、生孩子等,都需要出具证明,社区居委会沦为“万能”的开证机构……针对频遭吐槽的“证明多”、“证明难”,公安部、外交部、民政部等纷纷发布相关政策措施,要求解决此类荒唐证明的问题。在即将到来的2016年,办证难、办证繁的问题有望进一步解决。(12月29日中新网)

  2015年马上过去,“奇葩证明”绝对是今年最高频出现的一个关键词。证明“我妈是我妈”,证明“我还健在”,证明“结婚前未婚未育”,证明“我是我”等各路“妖魔鬼怪”的“奇葩证明”纷纷登场。甚至连兑换残币、保险赔偿等事情,也需要一纸证明作为依据。用“脑洞有多大,证明就有多奇葩”来形容绝不为过。

  今年5月份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在讨论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时,李克强总理引入“证明我妈是我妈”的事例,痛斥某些政府办事机构,并费解地发问:“老百姓办个事儿咋就这么难?政府给老百姓办事为啥要设这么多道“障碍”?连总理都对各种“奇葩证明”忍无可忍了,可见这个“奇葩”的事情已经严重到了何种程度。

  实际上,相关公共服务部门为了实现一定的管理职能需要,在办理特定事项时要求群众开具相关证明,绝大多数群众也会理解配合。但诸如“我妈是我妈”“我还健在”等可笑的“奇葩证明”则是毫无意义的,不仅证明不了什么,反而会白白耗费宝贵的社会资源。不仅耽误了群众的正事,长远来看,最后损伤的还是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

  还需注意的是,个别部门的公务人员将一些“证明”当做权力谋私的工具,给好处就开,不给好处就不开,完全将职责使命抛之脑后,拿各种“证明”为难群众,致使该办的事情长期拖着不办。群众也为了这些“奇葩证明”跑断腿、伤透心。

  “奇葩证明”之所以长期存在,既有制度原因也有相关办事人员的原因。因此,在推进简政放权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区分,加以甄别,出台有效的解决措施。让“奇葩证明”不再奇葩,不仅是打造高效、廉洁、便民政府的需要,更是党和政府对人民负责的“良心”体现。

  可喜的是,随着简政放权的不断深入,各方面制度体系会越来越完善,从源头上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 ”成为可能,有理由相信,各种“奇葩证明”会逐渐从我们的社会中消失。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