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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民”变“网民”须有“三保险”

2013-07-01 15:2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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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全面放开。6月28日,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举行放开投诉受理内容动员会,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强调要认真办理网上信访诉求、意见和建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详见今日本报A22版)与传统信访方式相比,“网上信访”具有快捷、公开、成本低等优势,近年来已成为群众上访的重要途径之一。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从7月1日起全面放开网上投诉受理,实乃顺应时代进步要求之举,值得肯定、值得期待。为此笔者以为,要做好“网上信访”工作,信访部门需着重解决好三个问题:

  其一,网站容量一定要大。一个前车之鉴是:2009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腐败举报网站上线首日,就因为点击率过高而陷入瘫痪,直到两天后才恢复正常。而与单纯的反腐败相比,信访投诉的范畴则要宽泛得多。由此不难预见,国家信访局的“网上信访”将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网上反腐”更加火爆,对网站容量的压力也更大。对此,国家信访局显然应未雨绸缪、做好预案。

  其二,确保投诉者的信息安全。应当看到,尽管我国一直强调为举报者保密、也一直强调对举报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但是近年来因为上级机关泄露举报者身份信息而导致举报者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例却并不鲜见,一些举报者因此而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而与传统信访相比,“网上信访”在泄露举报者信息上又多了一条更加隐秘的“黑客入侵”的途径。因此笔者以为,在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拥有绝对的“技术自信”之前,不宜强求投诉者“实名”。换言之,国家信访局在受理投诉时,重点审查的应当是证据是否充分,而不是举报者是否实名。其三,确保“网上信访”“落地”。与传统信访相比,“网上信访”的量更大,对信访部门的接访能力无疑是一次重大考验。但令人担忧的是,当前有些地方的信访部门对“网上信访”的认识存在两个误区:一是将“网上信访”定位于单纯的“二传手”角色,信访部门只管将接收到的信访问题交给具体的承办部门,而对后续如何办理却不闻不问;二是对“网上信访”采取敷衍的态度。

  众多“电脑不如人脑”的事例告诉我们,技术上的进步并不必然带来管理上的进步。笔者希望,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全面放开受理的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在观念上也与时俱进,切实将“网上信访”这一好事办好、办实,让“网上信访”真正起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山东商报瞿玉杰)

责任编辑:宋莉